[心情] 仍是傷害 可有誰會幫我
告人家妨害名譽
檢察官針對無證據不起訴處分
回到當初走入警局那一刻 痛苦 眼淚都已經流乾了 只剩下恨
回想那時做完筆錄 心裡想著幫我作筆錄的警察大哥 真是好人
陪我同仇敵愾 走出警局那一刻 欣喜 安慰 忐忑
欣喜於 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造成我痛苦不堪的言詞 警察大哥看在眼裡 說出了真的很過分
警察大哥的觀感安慰了我
但我卻忐忑於只看證據辦案的檢察官 會針對沒有指名道姓 不起訴
果然 開偵查庭那天家弟再三問我 要怎麼向檢調證明那是我
我一再說放心啦 病徵那麼明顯 檢查官看得出來的啦
畢竟檢查官是高知識份子呀
檢查事務官 真的這樣問了我
我也說了 但卻不起訴 要證據
提證據的同時 回憶排山倒海而來
那些時間點 那當下的人生體驗 一路將我推到現在
對我來說 收到不起訴 需再提足證據的同時 也是傷害
被告傷害我的言詞反反覆覆出現在聲請再議狀
具狀人是我 撰狀人是我
事情發生後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良言一句三冬暖 惡語傷人六月寒
自知這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我自己不處理 沒有人會管我死活
這社會就是這麼現實 莊敬自強 處變不驚
所幸批踢踢有法律板與生活法律板幫助我以此作為解決之道
讓我在敲聲請再議狀的同時上來抒發心情
希望這帖子不會使人看得很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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