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急!!! 關於勞基法規定之喪假

看板LAW作者 (誠信才能長久)時間13年前 (2011/05/03 22:5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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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cbsam (學習理財!!!)》之銘言: 請問有人知道勞基法所規定的喪假標準中 有無說明 在公司請喪假 有分到職前 親屬死亡 或到職後親屬死亡 准予請喪假的條文 事情經過是這樣 在我到新公司報到的前五天 外婆過世了 我報到後喪事也還在處理 原本要在報到後的第二天及第四天 請喪假分別回去鄉下處理 外婆頭七與出殯的事 但是公司突然說因為 我的親人是在報到前過世的所以不能請喪假 叫我要改請事假 我對此法令並不是很清楚詳細的規定 只知道要在百日內請完喪假 所以問題來了 根據我的情形 到職前外婆就過世了 那我到職後 喪事還要辦~就不能請喪假嗎? 有哪位很懂法律的可以告訴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2.79

05/03 21:01,
要求你不得請假的人,請他出示法源依據或者是函釋
05/03 21:01

05/03 21:01,
這新公司有點鳥
05/03 21:01
小弟有不同的看法, 不過我是不清楚相關法規是否有這種情況的規範... 既然是報到前五天發生的事, 應該是可以在報到前主動提出的吧? 這樣應該可以延後報到日期, (原po公司沒提出改延後報到也怪怪的) 一般來說也不會因此就改錄用別人, 但讓你請了喪假就等於是要計薪了,而且還是職員到職前就發生的事... 另外,第一天上班就要公司or職員祭出法規條款撕破臉, 既使事情處理完了, 這份工作還有誰會做得下去... 是我的話要嘛就直接閃人,要嘛就請事假, 反正第一個月份除非剛好是1日到職, 不然通常都沒有全額薪水與全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6.19

05/03 23:17, , 1F
今天問可能是剛好今天到職 XD
05/03 23:17, 1F
文章代碼(AID): #1Dm1XSaz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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