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黑槍氾濫的解決辦法

看板LAW作者 (ZARD Forever you)時間13年前 (2011/02/07 13:40), 編輯推噓15(15022)
留言3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這篇文章最離譜的地方就在於 他先假設「未經許可持有槍枝的人都有持槍殺人的意圖」 而他的論證只有一點: 「若非如此,他何不去申請合法持有?」 如此一來 「非法持槍=黑槍=會害死人」 所以「黑槍=死刑」 這個邏輯看似很完美 但那是把事情想得宇宙無敵霹靂簡單之後的產物 也就是說 前提假設本身就有問題 後面的推論當然也是一步錯、步步錯 稍微用膝蓋想一下就知道 未經許可持有槍枝的人 不一定都有持槍殺人的意圖 林北是軍武狂 喜歡在自家靶場玩槍 但懶得去申請 不行嗎? 或者林北就是喜歡收藏各式各樣的槍 但政府規定「收藏」不能當合法持槍的理由 那我偏要收藏 怎樣? 不怎樣嘛 會被抓去關而已 照現行法律就是這樣 但要說我非法持槍就是準備殺人 這個邏輯大概連蘇格拉底都要從西方極樂世界飛過來開罵了 其實我們也不是不能理解他要講啥 他的意思是槍本身就太危險了 所以要做最嚴格的管制 多嚴格? 嚴格到「未經許可持有=死刑」 他認為這樣超級嚴厲的刑罰就可以斷絕任何非法在外流通的槍枝 然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不過他顯然不懂什麼叫做罪刑均衡就是了(笑) -- 傲嬌是一種萌要素 傲嬌的特色在於心口不一 傲嬌的萌點在於害羞&臉紅 傲嬌的糟糕點在於口嫌體正直 傲嬌的代表人物是........才、才不是我呢,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226

02/07 15:01, , 1F
死刑是偏激了點,我只是刻意引起注意才這樣說,適當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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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5:02, , 2F
罰才能解決事情,反過來說,現在這樣的刑罰實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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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5:05, , 3F
總之,謝謝您的認真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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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沒有要接受你道謝的意思 因為我不是來跟你討論的 我擺明就是來酸你的 而且你這番回應只會讓我更想酸你而已 刻意引起注意? 你不知道發表言論要負責任的嗎? 前一篇喊殺喊打 後一篇又說自己只是想引起注意 這種行徑無非就是賴皮 更不用說 你發表的那篇文章本身也是賴皮 怎麼說呢? 因為照你那種說法 等於全天下的人都是傻瓜 都不曉得「非法持槍=意圖殺人」 只有你聰明才會知道 你先發表一篇打全天下人一巴掌的文章 再來說歡迎批評指教 別人被你打一巴掌不爽了開始反擊 你就趁機說人家是酸民 高呼理性討論 這不是賴皮是什麼? 顯然樓下的推文是對的 你果然根本不想檢討自己

02/07 17:40, , 4F
自己有錯又不檢討 把大家當作酸民一直罵有什麼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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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7:57, , 5F
我沒有不檢討阿!可是很多人真的很酸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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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8:09, , 6F
我知道了 我沒有怪你的意思...有問題歡迎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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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21:25, , 7F
不同意見不等於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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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槍死刑,那那那殺人罪有點難處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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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槍有可能殺人,持刀當然也有可能殺人,徒手也是有可能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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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而有四肢都能拿來當被判處死刑的理由,那應該沒黑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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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kawa 來自: 218.166.8.226 (02/08 01:47)

02/08 02:19, , 11F
我不檢討會說謝謝嗎?您酸得合理我接受阿。本來有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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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就承認。有人理性、有人酸,實話實說罷了,酸人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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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程度。此外,我也沒把別人當怎樣怎樣,那都是您自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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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哦!沒給什麼正面、建設立回應只酸人,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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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我的 所以在我還沒違反板規、站規或其他法律之前 我都可以酸你酸到我高興為止 如果你要主張你沒那個意思 都是我自己亂解釋 那我得說 你根本連自己在寫什麼都不知道 不然不會有這種想法 稍微用你的鼻頭想一下就知道 如果你的意見真的那麼好 為啥至今沒有人提出過 還輪得到你在這裡「倡議」? 如果這樣就能杜絕黑槍保障人民 為什麼沒聽過那個先進國家採用這種制度? 這就是我所謂的 你把全天下人都當傻瓜 只有你自己最聰明 帶著這種心態來找人「討論」 實在是沒誠意到了極點 更不用說你猛批那些法律條文的唯一論據 就是你那離譜到不行的前提假設 這種行徑顯然就是把全臺灣的法律人都當白癡 因為如果那些法條真有這麼不恰當 早就有學者或實務人士開罵了 還輪得到你在這裡網路嘴砲? 所謂人必自侮而人後侮之 我向來最討厭網路霸凌&鄉民正義 但這裡是法律板 來這裡是要做學術討論的 結果你把學術討論想得如此簡單 把大家吃飯的傢伙踐踏得一文不值 你被酸也是活該啦 還怪人家沒有建設性咧 在我看來 要解決你的自我感覺良好問題 需要的是破壞而不是建設 快把你的8088頭腦拿去回收 換一台Pentium II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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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接受我尊重也沒意見,您說的有理也酸得合理,我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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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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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反正,我喜歡您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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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是M屬性 才會喜歡被我罵 唉唉 網路世界博大精深 果然什麼人都有 厲害厲害 佩服佩服 ※ 編輯: Okawa 來自: 218.166.8.226 (02/0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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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不行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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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像誤解了?我一直很贊同您說的阿~何必不停跳針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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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個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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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我又沒說您們吃飯怎樣怎樣、腦袋怎樣怎樣,扯一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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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0:38, , 22F
什麼意義的事情來酸,挺無聊的-或許是傷了您一點自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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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您討厭網路霸凌,反觀您的言詞真是巧妙阿!原來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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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0:41, , 24F
品德也是略懂略懂,請多指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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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我被您酸得很爽,但您一直不爽,乖別生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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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很閒 所以我三不五時就會來檢查這篇文章 看看你是否心生不滿非得出來反駁幾句不可 我對品德不只是略懂 根本就是大略不懂 因為我是筆戰流氓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反正我也不期待你會被我說一說然後就承認自己錯誤 畢竟這年頭已經很難遇見那種可教之才了 但我還是會善盡我的社會責任 不厭其煩地繼續酸你 讓你至少還有機會知道你這樣是錯的 希望能夠減少一點點你以後再去激怒別人的可能性 你如果還想繼續搶最後一句那也歡迎 我可以陪你玩到我去當兵不能打B 或是這篇文章被系統自動刪除為止 Good night, and good luck. ※ 編輯: Okawa 來自: 218.166.176.72 (02/12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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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您沒能理解,還是我回覆的不夠明確,我早已承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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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錯誤且感謝您的指教了(一開始就向您道過謝,只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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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而已)我承認我的論調偏激,也承認自己沒能懂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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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的那些知識,因此被您提出來我才覺得很高興。然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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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我仍要反駁的事情是:我沒有的意思請您別把我貼上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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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您一直說我沒有的,讓我有點感到不快,故上述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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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言行也不當,我向您道歉。我最後要強調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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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把別人當白癡,也沒有不懂得認錯和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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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理解了 既然你都這樣說了 那我也該就此收手 讓你辛苦地一再推文回應 真是不好意思 願你和你的家人都有好運 以上 ※ 編輯: Okawa 來自: 218.166.176.72 (02/13 16:19)

02/14 02:23, , 34F
像是看了一部電影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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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39, , 35F
一部吵架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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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0:57, , 36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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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0:12, , 37F
看得好爽快
08/09 20:12, 37F
文章代碼(AID): #1DJuMqQ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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