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位大學生自行下載網路上的MP3到自己電腦欣賞
這樣有合乎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的"合理使用"嗎
而合理使用是甚麼?
而後這名大學生自行架構網路
並且把幾首存於自己電腦的著名歌曲燒成一片片的光碟販售
於網路上販售
請問這樣是觸犯了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還是九十一之一?
並且要怎麼解釋??
我研究了這兩條法規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解釋
並非法律系出生 這有點難 拜託了!!!!
--
推
02/04 17:23,
02/04 17:23
→
02/04 17:24,
02/04 17:24
→
02/04 17:31,
02/04 17:31
噓
02/04 17:34,
02/04 17:34
噓
02/04 17:36,
02/04 17: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2.4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