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刑法累犯跟緩刑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不可以敗家)時間15年前 (2010/11/18 02: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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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照文義操作就沒錯。 並不是該當累犯的就一定不能緩刑, 見最高法院92年第18次刑事庭會議。 ※ 引述《hyde7621 (華碩品質以卵擊石)》之銘言: : 關於累犯,刑法47條規定: :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 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 這邊只針對五年內故意再犯限定為"故意",而未明確指出原本徒刑的原因為何 : 而緩刑的先決條件,刑法74條規定: :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 : 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第一點指出需為"故意",如果是過失應該就不算吧? : 因此小弟的疑問是,如果一個人曾因"過失"受徒刑之宣告且執行完畢 : 而他於五年內又因"故意"犯了法定刑含有期徒刑的之罪,而最後宣告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 此種情況該適用累犯還是得以緩刑呢? : 或是說既為累犯但又可緩刑,由法官定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6.10.145

11/18 21:28, , 1F
感謝,我了解了 :)
11/18 21:28, 1F
文章代碼(AID): #1Cv1awxi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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