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否認婚生子女之訴v.s確認子女關係不存꘠…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0/11/05 22:24),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matzu (駱駝客)》之銘言: : 問題一:依1063條二年除斥期間經過後,不得提起否子女之訴 : 但是否得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 初步研究,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法律問題提案採肯定見解,但該法律問題提起確認之訴 : 的是子女,釋字587亦是在處理非婚生子女提起否認之訴之問題 : 而本題提起確認之訴之人為甲非A,故是否甲得否提起確認之訴,產生疑問? 因為是假結婚,且非自甲受胎,所以可以打確認訴訟確認親子關係是否存在。 如果是真實的結婚,子女受婚生推定,在除斥期間經過之後,卻沒有提起否認 訴訟,法院就不應當允許當事人再提起確認訴訟。不然的話,民法1063條形同 具文,通通都打確認訴訟就好了,又何必搞一個否認子女訴訟?至於是否要維持 現在否認訴訟來推翻婚生推定,屬於立法政策問題,在沒有修法前刪除前,不能 以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來代替否認子女訴訟的功能。 : 問題二:若甲勝訴,確認甲A間親子關係不存在,此並不解消甲A間之親子關係 : 僅是甲若過世,甲之繼承人得以此判決證明A無繼承權,是嗎? 既然已經是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也就確定並非是父母子女 的關係,也就沒有親子關係。 : 問題三:若甲勝訴,A之中華民國國籍是否仍存在? : 【謝謝耐心看完,並請給予些意見】 A的父或母其中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A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有戶籍的 大陸人民,仍然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來自大陸地區的臺灣居民之配偶或親屬, 不需要經過辦理歸化這一程序,她們只需要得到定居許可即可在臺灣設戶籍取得 身分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80.50 ※ 編輯: proletariat 來自: 114.37.80.50 (11/05 22:26)

11/06 09:50, , 1F
感謝
11/06 09:50, 1F
文章代碼(AID): #1Cr1EY7l (LAW)
文章代碼(AID): #1Cr1EY7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