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陳長文:台灣法律人連「法匠」都配不上

看板LAW作者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時間15年前 (2010/10/12 18:4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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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晚間,台北凱達格蘭大道白玫瑰飛揚,上萬民眾參與白玫瑰遊行,也讓「恐龍法 官」的議題再次受到社會重視。長年關注台灣社會重要議題,也在政大、東吳任教的理律 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陳長文,從3個層面為各位網友深刻剖析台灣「恐龍法官」形成的 來龍去脈。 (陳長文提供) 長年關注台灣社會重要議題,也在政大、東吳任教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陳長文, 從3個層面為各位網友深刻剖析台灣「恐龍法官」形成的來龍去脈。 恐龍法官出沒原因1: 社會面:長期對法律沒有正確觀念,迷失在有限的法律文字框架裡! 恐龍法官由來已久,簡單來說,中國人一直以來對法律沒有正確觀念。 民國20年,為了廢除西方列強的不平等條約,我們的國家囫圇吞棗,把國外的法律抄進來 ,因為要有法才能廢掉不平等條約。當時有法是為了雪恥,是民族主義作祟的結果。法律 不是我們真正想要的,而是在不得已的狀況下,要了它來解決另一個問題。 法律是為了成就和諧的,繁榮的,進步的社會。法律要跟人民的生活在一起,它是有血有 肉的。但一開始我們的出發就沒想清楚。直到現在,大家對法律的體會與認識,仍僅止文 字。當然,有法比沒法好,只是法律人無法體會法條背後的深層意義時,便會迷失自己在 有限的文字裡。 有人或許想問,恐龍法官在別的國家有嗎?我在想,搞不好連滿清末年都不會發生這種狀 況。那時的誤判,也許是犯人被砍頭,或屁股被打爛,但衙門裡的縣太爺不會說,性侵者 沒有違反6歲小女孩的意願,古代的法官沒有法條框住他的思想,可是現在的法官反而被 框住了! 在英國、美國要等到四十、五十歲才開始當法官,那樣人生的歷練、思想與思考都相對成 熟,才能更加體會6歲小女孩的處境與想法。他們還有陪審團制度,把社會大眾的情緒考 量進來。其實全世界都會發生兒童性侵案件,但在英國、美國,可能判決品質沒有那麼離 譜。 這次判刑的法官有問題嗎?有!但那只是他一個人的問題嗎?台灣教育制度如此,考試制 度如此,法官、檢察官任用制度如此,制度裡每個環節都有問題,當我們體會了這個狀況 ,就不會訝異有誤判的情形發生。 恐龍法官出沒原因2: 教育面:教學重背誦,只讀法條,不去體會法條的精神與意義! 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寫過一本小說「伊凡‧伊列區之死」。主角伊凡‧伊列區是沙皇時代 的高院檢察長,他不可一世,往來都是權貴,還娶了很多漂亮的太太。有天他摔倒了,卻 覺得每個來探視的人都別有目的。伊凡‧伊列區身心俱疲,臨終之際找到了答案,為什麼 別人不關心他?因為他向來只關心自己。 用「伊凡‧伊列區」來比喻台灣的「恐龍法官」,也許不夠恰當,但雖不中亦不遠矣。 台灣的法官、檢察官考取率只有8~10%,學生為了考取,花很多時間關在圖書館裡讀書。 因此,他可能沒時間好好地愛爸爸媽媽,沒時間去關心這個社會上令人感動、痛苦的事。 好不容易考中了,還要再努力準備考試,因為考得好壞會影響分發地點。這樣訓練出來的 法律人,怎麼感同身受? 台灣的法學教育重視背誦,不去了解法條字裡行間的意義,於是產出沒有創意的學生。法 律裡的「創意」,是要用不同的角度,看不同的案子。結果,台灣法學教育訓練出來的都 是法匠,法的工匠。 但「匠」是好字啊!工匠們匠心獨具,不然怎麼做出東西?說法匠,其實貶抑了工匠這個 字眼。但是,台灣的這些法律人,我覺得連法匠都配不上。 法學院的學生在校時,為了要考上法官,可能不會去上些有啟發性的課,甚至也不來上課 ,去補習班就可以。年紀輕輕就去當法官、檢察官,可能沒當過人家父母,沒交過男女朋 友,甚至可能連什麼叫「意願」都無法體會。 你看台灣大部分的判決書是沒有內容,只有判決結果。所以你的情緒不會隨著判決書的內 容有所起伏,沒有一個判決書會感動我們。 一般人看法律是冷冰冰,機械的,但這樣是誤會法律了。在這次的6歲女童性侵案裡,刑 法第222條明訂,未滿14歲男女強制性交將加重其刑。刑法是罪刑法定,14歲的規定的確 不能討論,但如果我們不去感同身受什麼叫「違反其意願」,這樣立法的目的也沒有用。 恐龍法官出沒原因3: 制度面:司改不受重視,缺乏資源,法務部1年預算,還不夠買4台直昇機! 台灣法律狀況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現在談法治改革,要重新地整個想清楚,才會知道台 灣要怎麼改革,那會花很多時間。但捨此以外,我們沒有其他的途徑。 不只司法院,還有教育部、法務部、考試院,立法院要大幅提升司法預算,像台灣向美國 申購阿帕契直昇機,一台要25億台幣,買30架花了750億,但法務部一年預算只有90多億 ,差不多4台直昇機的錢啊! 今天會發生「恐龍法官」的問題,法律人要負最大的責任。法律人狹義地說,也就是法官 、檢察官、律師、法學院教授和學生,還有依法行事的公務員,這樣有200萬人吧!全部 都要好好檢討,要改的地方實在太多了,可以雙管齊下,一是就現有制度能改的趕快改, 二是要從頭做的趕快做。 台灣司法是一個壟斷的職業,我們的司法必須企業化,否則就像古代的衙門,你要來就來 ,來了我也不在乎你。司法院要做早該做了,但現在要做,它做得來嗎?台灣法官、檢察 官都很保守,說好聽是謹慎,說難聽是自大又自卑,這有種複雜的情緒,又自成一格,彼 此相濡以沫很嚴重。 黎巴嫩知名思想家紀伯倫說,「如果你把手放到善惡的交界之處,你會觸碰到上帝的袍服 。」我要用這句話來勉勵所有台灣念法律的人,你憑什麼可以扮演上帝的角色?因此你必 須要非常、非常地謹慎,因為那是何等、何等困難的工作,這些我們在法學院好像都沒有 教。 我有點著急,現在台灣司法的表現比滿清末年好多了,已經70分了,該是時候要往上走了 。但這非常困難,要極大魄力和方法,治標治本齊頭並進。如果不繼續走上去,會功虧一 簣。 http://ppt.cc/2O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92.70

10/13 05:07, , 1F
身為國內律師界領導者,也再司訓所、大學及國考出題佔有
10/13 05:07, 1F

10/13 05:08, , 2F
一席之地的人,竟然可以用毫無愧疚的態度批評司法...
10/13 05:08, 2F

10/13 08:56, , 3F
法院應該給委外給理律開才對 公平正義的化身
10/13 08:56, 3F

10/13 08:57, , 4F
絕對不會為了錢出賣自己所謂的正直和善良~
10/13 08:57, 4F

10/13 22:56, , 5F
這文章真的看了想吐
10/13 22:56, 5F
文章代碼(AID): #1Cj3kNTX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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