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急!有關支付命令答辯的問題!!
※ 引述《taco141319 (TACO)》之銘言:
: 很急!!拜託大家了!
: 簡易庭辯論通知
: 債務人1:甲
: 債務人2:乙
: 債權人:丙
: 事情是這樣的,前年甲乙為好友,甲以其公司支票請乙幫忙兌現,
: 乙要求甲開立多張支票好用來借錢,並又將支票給丙要求貼現.(乙丙為好友,有生意往來)
: 而甲先後向乙借了約60萬元,已還清過半,但因公司倒閉而有一張三十萬元跳票,
: 去年乙要甲開立借據,每月甲還乙兩萬元(30萬元+20多萬利息),並開本票約一百多萬,
: 若一期未償還,則依本票償還.
: (甲至今仍每月準時償還乙兩萬元)
: 今年初甲乙二人收到丙的支付命令,要求支付三十萬元,但甲不認識丙,便向法院提出異議,
: 五月初收到簡易庭辯論通知.
: 問題1:甲收到支付命令和辯論通知的同時有向乙聯絡,但乙卻用搬家為理由不接收支付
: 命令和辯論通知,且不願意出庭辯論,請問判決可能為何?對甲是否會有影響?
: 問題2:甲每月按時還乙兩萬元,但乙卻未將錢還給丙,在辯論時可否以此為主張向丙和解?
: 問題3:甲該如何主張?如:非惡意跳票,至今仍有在還錢......等等
: 問題4:甲在言詞辯論時應該注意什麼?
: 以上問題,麻煩請大家解答了!甲是我的親友,那三十萬元原本不是甲要還的,可偏偏
: 甲把票借給別人,就應該有支付責任,現在甲有按時還錢,但問題在於乙並未將錢還給丙,
: 且又故意不接法院通知!
: 拜託大家解答了!給點意見都行!!感謝!!
補充:丙說乙有天拿一張支票麻煩她貼現,但日期到了卻無法兌現,而乙又陸續拿了甲公司
開立的支票也無兌現,因此提出支付命令,若甲乙均未到庭辯論,則丙將對甲乙提出
共謀詐騙告訴.
寄來的法院通知大概只寫這樣子,如果那三十萬元是乙向丙借的錢,那責任是否在於乙?
因為甲還乙的錢(三十萬本金+二十多萬利息),乙並未還給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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