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急!有關支付命令答辯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TACO)時間14年前 (2010/05/14 17:3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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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急!!拜託大家了! 簡易庭辯論通知 債務人1:甲 債務人2:乙 債權人:丙 事情是這樣的,前年甲乙為好友,甲以其公司支票請乙幫忙兌現, 乙要求甲開立多張支票好用來借錢,並又將支票給丙要求貼現.(乙丙為好友,有生意往來) 而甲先後向乙借了約60萬元,已還清過半,但因公司倒閉而有一張三十萬元跳票, 去年乙要甲開立借據,每月甲還乙兩萬元(30萬元+20多萬利息),並開本票約一百多萬, 若一期未償還,則依本票償還. (甲至今仍每月準時償還乙兩萬元) 今年初甲乙二人收到丙的支付命令,要求支付三十萬元,但甲不認識丙,便向法院提出異議, 五月初收到簡易庭辯論通知. 問題1:甲收到支付命令和辯論通知的同時有向乙聯絡,但乙卻用搬家為理由不接收支付 命令和辯論通知,且不願意出庭辯論,請問判決可能為何?對甲是否會有影響? 問題2:甲每月按時還乙兩萬元,但乙卻未將錢還給丙,在辯論時可否以此為主張向丙和解? 問題3:甲該如何主張?如:非惡意跳票,至今仍有在還錢......等等 問題4:甲在言詞辯論時應該注意什麼? 以上問題,麻煩請大家解答了!甲是我的親友,那三十萬元原本不是甲要還的,可偏偏 甲把票借給別人,就應該有支付責任,現在甲有按時還錢,但問題在於乙並未將錢還給丙, 且又故意不接法院通知! 拜託大家解答了!給點意見都行!!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96.54

05/14 17:35, , 1F
丙要求支付三十幾萬的原因事實為何?
05/14 17:35, 1F

05/14 17:37, , 2F
可以把訴之聲明 事實及理由都貼上來嗎?
05/14 17:37, 2F
文章代碼(AID): #1BxHYaE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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