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偷接有線電視

看板LAW作者 (stop號:)時間14年前 (2010/04/19 21:16), 編輯推噓2(2066)
留言6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lemondrink (apprentice)》之銘言: : 是這樣的,想問偷接有線電視到底是否構成竊盜或詐欺呢? : 讀到一則案例討論 大意是說 : 刑法323條 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竊盜罪章以動產論 : 裡面的能量以性質上等同於電能 熱能的能量為限 : 有線電視的訊號屬於與前兩種能量不同的電磁波 : 且使用後物質的全部能量並不會減少 : 因此有線電視的訊號不是竊盜罪所保護的客體 : 據此偷接有線電視不構成偷竊 : (出自於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8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8號) : 我和一位工學院的朋友討論了一下 : 我朋友說 有線電視的訊號本身應該是電流 電磁波只是副產品 你朋友說的沒錯 可惜偷接cable 目的不是要偷裡面的電流 所以高院說的對 能量並不會減少 而是要利用cable這個載體 想辦法複製出裡面的訊號(不同頻率的波可以傳遞不同的訊號) 如此一來就可以偷接cable 進而收看節目 : 如果有線電視的訊號是電流 偷接所接到的是某特定頻率的電流 : 那不就是323條準動產內的東西嗎 電能是準動產沒錯 但是偷接的行為並沒有偷走電能 只有複製出訊號 : 但若有線電視像最高法院說的 是電磁波 : 有線電視訊號和電能還有熱能真的是不同性質的東西嗎 : 高等法院說 電能 熱能 與不是電磁波 : 但我記得 熱能是一種電磁波 (也就是紅外線) : 高等法院說 有線電視是電磁波所以不算 : 但熱能和電能 不也是某種形式的電磁波嗎? : 而且 他怎麼知道使用之後全部的能量不會減少? : 如果有線電視的訊號是以電流傳遞 那不就等於被偷電了 不會被偷電 只有訊號被複製走 波還是可以繼續傳下去 甚至偷訊號走的人還可以加裝強波器 幫忙波變得更強 : 高等法院說有線電視訊號不是竊盜罪客體 這真的是合理的嗎? : (我知道近來偷接有線電視是否要入罪有一些爭議, : 不過這裡是純就高等法院這個案例來討論) : 我又讀到另一則案例 出自最高法院88年台非字43號 : 某甲撿到到行動電話 用別人的sim卡打給自己的朋友 : 此舉不構成竊盜罪 而是構成詐欺 與電信法56條第一項競合 : 電信法56條的要件是 : 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使用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 : 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為要件 : 第二個問題: : 讀到這邊的時候,突然想起有線電視的問題 : 現在有線電視一般都附贈cable 就是說牽一條有線電視等於附帶有線網路 : 然後是強迫性質的 cable用不用隨你 但只要牽有線電視就有cable : cable網路應該是一種通信設備了呀...orz : 那這樣 假使鄰居某乙偷接隔壁某丙的有線電視訊號 : 不就也構成最高法院說的"盜用電信設備通信"了? : (偷接電視訊號的同時, 網路也可以用了吧) : 假設情況確實如此 : 那依照詐欺的要件 某乙偷接確實有得利 且這樣也是違反電信法56條(電信設備通信) : 那這樣某乙詐得免繳電信通信費用 不構成偷竊 : 但是否構成詐欺和電信法56條 (兩者競合)呢? : 先謝謝願意熱心指導的板友~~ 盜用網路會構成竊盜罪 因為頻寬被吃走了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0/26 08:05,
=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10/26 08:05

10/26 08:07,
樓上..然後呢@@
10/26 08:07

10/26 08:08,
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10/26 08:08

10/26 08:35,
XD
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04/19 21:27, , 1F
頻寬並非動產,也非熱能獲電能,故不成立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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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說的話,頂多成立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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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1:39, , 3F
請參考PttLifeLaw #1BFRO6JU C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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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也同C大 盜用網路 有部分的能量會用來傳遞自己的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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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因此的確會造成被盜用者能利用的能量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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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越多人使用網路時 碰撞的機會也會變高 導致訊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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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重傳 被盜用者很可憐的 本來可以不用跟別人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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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刑法的構成要件,即使盜用者導致部份能量減損,但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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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盜用者並非要竊取減損的能量,所以不能以故意論,頂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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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過失竊盜,然後你就會被教授當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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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推斷盜用者沒有主觀犯意稍嫌速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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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稱盜用了 如果不是竊取能量 請問主觀上是盜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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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排除怪咖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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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盜用網路了,主觀上不是要盜用網路,難道是要拿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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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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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夜裡,空虛寂寞又冷的小明想要取暖,房間裡面沒有暖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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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台電腦和又粗又長的無線網卡...小明將無線網卡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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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想要用無線網卡發出的熱能取暖,但是沒有接受訊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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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網卡是不會工作發出逾熱,所以小明只好盜用隔壁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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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無線網卡作工,發出餘熱來取暖,用又粗又長的無線網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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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慰...喔,是取暖,所以小明觸犯竊盜罪...我排除這種怪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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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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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頻寬只是能量的抽象概念 行為人對於竊取頻寬有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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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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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上認定的竊取的對象不同並不妨"故意"(行止意思)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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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其實這論法某種程度會像是汽車的使用竊盜->竊盜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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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只是為了將之入罪化而採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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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大好好去補充科學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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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E大講的是客體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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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 我是調查局資訊組榜首耶 你這樣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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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4/19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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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 我還是歐巴馬他爸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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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個問題有開過法律座談會是採否定說.而且從有線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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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隨你吧 懶得跟你吵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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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74條採民事罰的立場看起來,從謙抑性的角度排除準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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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適用應該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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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偷接出來不應該造成能量損耗,不過因為目前沒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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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材料,所以一分出來就還是會消耗訊號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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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跟客體錯誤也沒有關係,兩件事會一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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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訊號,與消耗能量,是同時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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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對此皆有知,亦皆有欲,真的要入罪就像竊盜汽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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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論不起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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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講消耗能量的欲很難被評斷為是竊盜之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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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不是論不起來,但論的起來也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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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汽油實務都論過,沒有什麼好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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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其價值本身也會被竊盜所涵攝啊,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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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打0204後,又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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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熊貓的各罪舉的例子也就是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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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成立的並非使用竊盜,而是普通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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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又不一樣,該案本身觸犯電信法56條,退萬步言,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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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不與您爭執,請自行翻熊貓書,或者嘗試觀落陰與之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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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德國通說如此........(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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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竊盜罪,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應論電信法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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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用電信法或有否特別法競合是另一回事,在這裡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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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所規範之行為得否涵攝這樣一個問題而已,至於另成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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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法上的行為,係另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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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竊取汽油案例,老實說我覺得案例本身就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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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可笑不可笑,這就是實務上這麼幹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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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即使不論特別法,回到刑罰法定主義,依舊不成立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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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還是請觀落陰向熊貓說........(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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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10, , 60F
竊取汽油案例我找不到判決書ㄟ,可以提供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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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人去翻書,請見熊貓各罪上,pp.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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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le 若被一分二 訊號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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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是老見解了,法院判決也確實在後來承認這有羅織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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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問題如339-2立法前,對金融卡使用竊盜的情況,實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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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用經濟價值的減損為由,亦論普通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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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到底,都有類似的那種,直接論某個方向可能不該當,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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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48, , 67F
模式將之入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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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5:17, , 68F
學妳專噓別人得文章鬧版話語...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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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p5UpL7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