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租屋問題(租約到期,房東不退還押金)

看板LAW作者 (stop)時間14年前 (2010/03/29 15:53),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按民法第450條(租賃契約之消滅):「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定其支 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一 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雖然法有明文規定要一個月前通知 但並沒有規範法律效果 你也做個人情 幫出租人馬上再找到下一個房客 則出租人沒有任何損害可言 無損害則無賠償 你的28316就回來了 ps:剛剛看見這是昨天的糾紛 如果你要為了一萬多鬧上法庭的話 就跟他吵吧 出租人還得舉證有何損害 舉證是很麻煩的事情 ※ 引述《bloodrose (。Midori。)》之銘言: : 與張姓房東租了位於內湖區明園大廈的一戶公寓(三房一廳二衛), : : 租約期間: 98年3月1日~99年2月28日 : 房租: 每月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 押金: 二個月(新台幣三萬元) : ※該租賃物為海砂屋,921後已列為危樓,入住時房東並無告知, : 是後來透過樓上鄰居才知道的! : 今年2/28租約到期後,無續約,但我有用ATM匯款繳交三月份房租,房東也無異議 : (後來查明,此稱為不定期租約); : 但因近來地震頻繁,大樓樓體十分脆弱搖晃的很嚴重,大樓外牆剝落, : 感覺此房屋非常危險,生命財產沒有保障,故急於搬家。 : 於3月中口頭告知房東,自4月起不續租,3/27即會將我的所屬物搬走遷出, : 請房東準備於當日退還押金。 : 後來房東於3/26告知,3/27當天不在,故改約於3/28當日一起確認水電瓦斯表後, : 退還押金。 : 不料3/28約定時間14:30抵達大樓管理處,才知道房東交代管理員轉達他臨時外出。 : 後來與房東通話,改約當晚21:30。 : 我們就自行抄表,計算剩餘的水電費。 : 結果是房東太太來到租賃的屋內,說我們沒有提早一個月告知,故要扣押金一個月。 : 我覺得不合理,請他將扣除水電瓦斯後的金額,共28,316元歸還於我, : 房東太太堅持要扣至少半個月押金。 : 後來找房東先生(簽約人)談,他乾脆避不見面關起大門。 : 於是有請警察來協調。 : ---------------------------------------------------------------------- : 以上是事情的經過,請問法律上我能討回剩餘的28,316元嗎?? : 煩請大家幫忙,感謝。 : _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0/26 08:05,
=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10/26 08:05

10/26 08:07,
樓上..然後呢@@
10/26 08:07

10/26 08:08,
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10/26 08:08

10/26 08:35,
XD
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1.238

03/29 21:00, , 1F
對方海砂屋,應該能從別的方向著手吧?
03/29 21:00, 1F

03/29 21:01, , 2F
牆壁都剝落了,就算還在租約中,都能強制解約了吧...
03/29 21:01, 2F

03/29 21:02, , 3F
其實我覺得這滿好處理的,用不上法律吧,跟房東說:
03/29 21:02, 3F

03/29 21:02, , 4F
「你不退錢,我就拉白布條讓大家知道這是海砂屋,永遠租
03/29 21:02, 4F

03/29 21:03, , 5F
不出去賠更多喔。」
03/29 21:03, 5F

03/30 06:40, , 6F
那得自己先花一筆大概5-6千的鑑定費免得被告
03/30 06:40, 6F

03/30 09:23, , 7F
http://0rz.tw/TANaN 結構堪慮的證明
03/30 09:23, 7F

05/15 05:19, , 8F
學妳專噓別人得文章鬧版話語...廢文
05/15 05:19, 8F
文章代碼(AID): #1Bi5nicO (LAW)
文章代碼(AID): #1Bi5nicO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