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消費糾紛

看板LAW作者 (小嘉)時間16年前 (2010/02/11 16:0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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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flying (toflying)》之銘言: : 我是賣家 : 賣給買家兩張高鐵票 : 後來買家自行拿去換車次 : 因為是刷卡原因 所以會把刷退金額退回到我的信用卡 : 然後買家再自己買了兩張車票 : 以上都是買家自己做的決定 : 他唯一跟我有接觸的就是打電話來要我退費給他 : 請問按照法律規定 我應該怎麼做才會合法呢? : 如果有相關法條 請問是什麼法的什麼條文呢? : 謝謝 我覺得你今天買了兩張高鐵票(假設一張一千) 然後 賣給了某甲(某甲給你兩千) 原則上票就屬於某甲 那某甲去換車次(可能換打折的車次) 例如打八五折 那每張票會退一百五十元 兩張就退三百元 我的看法 既然那兩張票已經給了某甲,某甲又拿去換成較便宜的車次 那麼退的款項應該就屬於某甲所有.... 轉帳給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02/11 16:15, , 1F
那請問 依此例要退多少錢?
02/11 16:15, 1F

02/11 16:16, , 2F
扣掉手續費再轉
02/11 16:1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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