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分別共有土地賣買是否應通知共有人?

看板LAW作者 (scott2009)時間16年前 (2010/01/17 19:13),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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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作者: scott2009 (scott2009) 看板: home-sale 標題: [問題] 分別共有土地賣買是否應通知共有人? 時間: Sun Jan 17 17:45:55 2010 事情是這樣的,共有農地中有共有人沒有通知其他共有人便將持分轉賣給第三人 據印象所及,應通知共有人依法有優先承購權 但是上網查相關資料、判例認為土地法34-1條第四項為債權並非如104與107條之物權 成交的價格是相當低廉,根本與市場行情有極大的落差 請問共有人可以向地政機關聲明異議嗎? 還是買賣分別共有土地不需要通知其他共有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218.22

01/17 19:02,
須通知 若未通知而出售請逕向該共有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01/17 19:02

01/17 19:04,
 逕向法院對該共有人
01/17 19: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218.22

01/17 19:19, , 1F
參見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1530號判例 移轉登記完成就
01/17 19:19, 1F

01/17 19:19, , 2F
不能要求途銷或確認買賣不成立只能索賠
01/17 19:19, 2F

01/17 19:33, , 3F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這我清楚了,謝謝,但是沒有買到共有
01/17 19:33, 3F

01/17 19:34, , 4F
土地會有什麼損害?公告現值漲價的損害?與市價差異過大
01/17 19:34, 4F

01/17 19:34, , 5F
可以求償嗎?
01/17 19:34, 5F

01/17 19:44, , 6F
沒有因此撈到一筆不算妳的損害
01/17 19:44, 6F

01/18 02:20, , 7F
算吧 在「差額說」的操作下,當然算。其他的像是多一個共有人
01/18 02:20, 7F

01/18 02:20, , 8F
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等等。
01/18 02:20, 8F

01/18 05:35, , 9F
沒有多一個啊 只是換人
01/18 05:35, 9F

01/20 02:57, , 10F
共有人優先承買的話就會少一個共有人
01/20 02:57, 10F
文章代碼(AID): #1BKl3mV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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