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名詞辨異
請教各位鄉民:
受託行使公權力 Vs 法定私人納用 vs 行政助手 Vs 私法契約羅致之私人
1.定義分別為何?
2.是否有公權力移轉色彩?
3.私人執行其"業務"本身是否具有獨立性?其效力是否歸屬行政機關?
4.是否需在公權力監督下作業?
5.對第三人發生不法侵害,請求賠償之法源依據及途徑?
6.是否與第三人直接發生法律關係?
7.各舉一例
8.是否以"自己名義"?
9.參考書目來源?(方便小人親自去拜讀)
以上問題懇請熱心的鄉民答覆~
雖然這樣問好像很不禮貌,但是卻是最直接切入問題,不拖泥帶水的方式,
真的很感謝~族繁不及備載~
defent 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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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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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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