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gina)時間14年前 (2009/10/27 08:59), 編輯推噓3(3010)
留言13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先生的外公,今年九十八歲,目前陷入昏迷 先生的姨媽和表姐,拿出一張外公今年六月手寫的東西,說房子要給姨媽 也就是外公的女兒 房子目前還沒有完工,是台南眷村改建的房子,預計明年3、4 月才完工 完工後屋主還需自付八十萬房子才能正式過戶 這個姨媽是從大陸來依親的,目前剛拿到台灣的居留,不必每半年回去 但她沒有台灣的身分證 還有,外公這份手寫的東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因為並沒有經過律師公證,也沒有對過筆跡 所以,我想請問 這個姨媽沒有台灣的身分證,是否也具有繼承的權利? 還有,這份手寫的東西是否和遺囑具有同等的效力? 姨媽的依親身分是否在外公死亡後,就不具效力,也就是喪失居留權利? 眷村改建房子在完工前合法屋主就已過世,其子女仍可繼承嗎? 還是房子由軍方收回? 我婆婆和先生,他們目前沒有辦法思考很多事情,且婆婆認為這十幾年 也是姨媽在照顧外公,房子給姨媽,她也無所謂 但是我想知道,以法律上來說,我婆婆應該怎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9.173.126.191

10/27 10:06, , 1F
婆婆既非先生外公繼承人 人也還沒死 無所謂不理她就好
10/27 10:06, 1F

10/27 10:34, , 2F
既然給他無所謂 不就沒問題了??
10/27 10:34, 2F

10/27 10:45, , 3F
婆婆是吧 婆婆跟姨婆應該是姐妹(同父異母?)
10/27 10:45, 3F

10/27 10:46, , 4F
先生的外公 不就是先生媽媽的爸爸 媽媽不就是原PO的婆婆
10/27 10:46, 4F

10/27 13:20, , 5F
遺囑不一定要經公證,符合民法1190自書遺囑的規定即可
10/27 13:20, 5F

10/27 13:21, , 6F
既然沒有要爭遺產,那應該沒差吧
10/27 13:21, 6F

10/27 13:22, , 7F
不想要的話拋棄繼承就好,要爭遺產,才該處理後續
10/27 13:22, 7F

10/28 09:25, , 8F
想爭的原因是不希望讓大陸的姨媽拿走,對婆婆來說眷村是
10/28 09:25, 8F

10/28 09:26, , 9F
她所有回憶的地方,眷村像是她的根吧
10/28 09:26, 9F

10/28 09:52, , 10F
他是用日曆紙撕一角手寫的,只寫房子以後給大陸的姨媽
10/28 09:52, 10F

10/28 09:53, , 11F
這樣也符合民法1190的自書遺囑嗎?
10/28 09:53, 11F

10/28 11:17, , 12F
如果房子是唯一繼承物,那我婆婆的特留分是否為 1/2房子
10/28 11:17, 12F

10/28 11:17, , 13F
所以即使有自書遺囑還是不能侵害特留分
10/28 11:17, 13F
文章代碼(AID): #1AvaNbfI (LAW)
文章代碼(AID): #1AvaNbf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