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察執行勤務問題
某日深夜某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某大廈A棟第三層住戶可能在舉辦
搖頭派對,甲乙警員查訪該住戶時無所獲回到一樓大廈門前時看到路旁停
有一排機車,員警甲靈機一動便詢問大廈管理員某丁:「這些機車是否
樓上那群年輕人騎來的?」,某丁回答:「是的」,之後
員警甲即抄下所有之機車號碼,惟其中有一部機車之車牌有污泥遮住,
員警甲即向管理員借得一條抹布,將該污泥擦乾淨以顯示車號,抄完
所有車號回到車上,輸入手提電腦查詢,結果發現其中車牌有污泥之
該部機車顯示是贓車(車主不是竊盜犯就是贓物犯),便在樓下守候
一小時後,某丙之同學某戊下樓欲騎該部機車時(發動要騎走的時候)
,員警甲乙兩人即上前當場攔下逮捕某戊,並查扣該贓車請問合法?理由?
接前,甲乙警員查訪該住戶時無所獲(查不到東西),回到一樓大廈
門前時,員警甲靈機一動便詢問大廈管理員某丁:「樓上那群年輕人怎麼
來的?車子都放在哪裡?」,某丁答說:「都騎機車來,都放在本大廈的地
下停車場」(要從大廈內部的電梯進入,不是從外面的人可以進去的),出
入的是升降式的,某甲說:你可以帶我們下去看看嗎?管理員某丁說:「當
然可以」,員警某甲、乙則在管理員某丁的帶領之下下去(從大廈內部的樓
梯直接走到停車場去),
狀況七
警員就把停在大廈停車場裡面的機車車牌逐一抄錄,結果發現其中有一部是
贓車,便在現場守候一小時後,某丙的同學某戊就下樓要去騎這部機車,員
警甲乙兩人即上前當場逮捕某戊,請問這樣的逮捕及查扣動作合法嗎?理由?
請問版上有哪位法律專家可以幫忙解一下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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