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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警察執行勤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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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nterpirse (小嘉)時間16年前 (2009/06/15 09: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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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當然合法,因為警察本來就有義務進行防搶、防竊工作,已知該車為贓車,. 自然可以逮捕使用人。. A:管理員代替管理委員會執行勤務,他當然可以作主讓警察進入,只要不是進. 入私人地方,在公共設施走動,並沒有不妥。. 然後查扣贓車的行動如我前面所說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ngo (金門)時間16年前 (2009/06/13 15: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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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深夜某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某大廈A棟第三層住戶可能在舉辦. 搖頭派對,甲乙警員查訪該住戶時無所獲回到一樓大廈門前時看到路旁停. 有一排機車,員警甲靈機一動便詢問大廈管理員某丁:「這些機車是否. 樓上那群年輕人騎來的?」,某丁回答:「是的」,之後. 員警甲即抄下所有之機車號碼,惟其中有一部機車之
(還有41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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