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死刑該不該廢除呢

看板LAW作者 (神燈召喚獸助教研究一號)時間24年前 (2002/01/23 1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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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doknow (GO FOR IT!)》之銘言: : ※ 引述《kikai (木翼.奇加以)》之銘言: : : 死刑犯一定要拿來對社會做最大利用的前提下 : : 分配成越趨少量意願的在嚴密監控下的苦力勞動 : : 我想這可能是趨勢之一 : 台灣的無期徒刑不是可假釋嗎? : 不知其他國家有沒有? 刑罰的根本在於社會的認同度, 當社會認同這種刑罰存在而且有意義,法條訂的才有價值, 死刑或許是很不文明,在文明的社會中每個人的生命應得到尊重, 但是目前社會普遍認為,死刑有必要存在, 不論法學界是怎麼批評,但「殺人償命」這個觀念實在是根深蒂固, 看許多現場模擬時家屬追打嫌犯就知道了,有些家屬並不只是為了出氣, 而是真的要嫌犯死, 廢除死刑的結果如果導致人民以私法手段執行死刑,那又有何意義? 想想如果自己的親人被殺害,會不會想報仇? 陳進興如果無期徒刑,會比死刑好嗎? 死刑的存廢用不著急在爭論這麼大的時候來決定, 如果法官消極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不也等於死刑實質上被廢止? 用另外一種長期徒刑來代替死刑,真的會比較好嗎? 刑罰並不能改變既已發生的事實,死者不能復活, 唯一能做的就是讓活著的人感覺更好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61.59.13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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