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違規投票公告 - 投票已結束

看板KoreanPop作者 (LEED)時間10年前 (2014/07/15 23:53), 9年前編輯推噓22(25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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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約定我來回答一些板友的疑問: 推 ty5ed:投票表決怪怪的 除了增加看板的負擔 也容易再起筆戰或爭議 07/14 18:24 舉辦投票並不會對看板有什麼很大的負擔 至少投票不會比舉辦賭盤的負擔還大 有些板一天到晚開賭盤都沒怎樣了 有些板同時幾千人到幾萬人在線上推發文 那些板負擔更大 即使本板在怎麼辦投票 負擔也不及他們的10分之1吧 還是我誤會你了 你說的負擔是指什麼? → monalin:如果每被檢舉一次就要投一次票 韓樂版不是天天都要辦投票 07/14 16:31 → ringlili:所以以後有檢舉就投票? 這哪招? 07/14 19:54 → ringlili:繼開放個板文後又來個投票表決... 07/14 19:58 推 error123:版主用投票問取意見很好 但要漸漸抓好標準 總不能一直投? 07/15 00:24 → Pettitte46:版主開投票的標準在哪裡?是只要有違規事宜就要投嗎? 07/15 09:52 我在7/3發布的 KoreanPop板違規檢舉辦法 http://goo.gl/TMcUZ0 裡面就有說 .板主視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者進行違規處置, 如果板主對於檢舉內容不知道如何處理,可舉行投票由板友票選。 順帶一提 KoreanPop板違規檢舉辦法也是板規的一部分喔 可經由置底的板規中連結過去 所以並不是只要有檢舉就辦投票,而是對於檢舉內容不知道如何處理時,才會辦投票。 如果明顯無違反板規我就會自行過濾,不會辦投票了。 而7/3發布KoreanPop板違規檢舉辦法之後,到目前為止也只收到一封檢舉信而已, 所以只要違規的人不多,就不用擔心常常要辦投票, 反之,如果違規的人很多,那確實有可能常常要辦投票, 所以是否會常常辦投票,不是由我決定,而是看這個板是否常常有人違反板規而定。 不過目前應該還好,如果真的非常多人違反板規,我會再想辦法, 例如可以選一天統一投票, 總之,我是不會讓天天都有投票這種事發生的。 同時我也會盡量減少投票的發生。 → wunei:除非是幾個大釣手,不然這種會投的多是牽扯到的團吧 07/14 22:25 → wunei:像我就懶的投 這樣板主覺得公平嗎? 07/14 22:25 推 see1994:違規用投票決定很怪耶 會care 07/15 00:30 → see1994:的人有時候是喜歡該團的人覺得被冒犯 路人覺得OK 07/15 00:31 → see1994:然後舉行投票路人參與投票的意願相對於粉絲的意願較低 07/15 00:32 → see1994:於是被判違規的比例就會較高 小小意見^^" 07/15 00:33 → ringlili:推see 路人有時根本無感,投票根本就是各團在戰 07/15 16:13 → ringlili:到底是公平在哪? 07/15 16:14 就算是只有粉絲覺得被冒犯還是一樣要處理, 還是你覺得粉絲被冒犯沒關係? 舉例來說,有人言語攻擊德國人,德國人覺得被冒犯,路人不是德國人所以無感, 這樣我還是一樣要處理那個攻擊德國人的人啊,所以路人無感又怎樣呢? 還有這位wunei懶得投的,懶得投就等於自己放棄投票的權利, 很多選舉都一樣,總不可能因為你懶得去投就說投票結果不公平吧, 我有給你投票權是你自己不投的。 說到公平性, 如果板規規定攻擊歌手一律水桶7天, 那麼,嚴重攻擊的也7天,輕微的也7天,這樣就公平嗎? 同樣的,如果板規規定攻擊歌手一律水桶10年, 那嚴重攻擊的也10年,輕微的也10年,同樣對輕微的不公平。 所以一定要有一個範圍,例如攻擊歌手視情節輕重水桶7天~10年, 但即使如此,怎樣算輕微?怎樣算嚴重?還是會有爭議,每個人的看法跟標準都不同, 所以我認為用票選決定是一個好方法, 用投票決定總比板主個人主觀認定還公平吧。 → wunei:用投票真的很可笑 一些大釣手沒被檢舉的呢? 就不管了? 07/14 22:26 如果真的嚴重的言論就算沒人檢舉我也會處理, 不過暫時還沒看到什麼嚴重到需要我處理的言論, 如果你看到你可以檢舉阿。 你說「用投票真的很可笑」這句話是在嘲諷板主嗎? 如果你認為板主個人主觀認定比較公平的話呢, 那我直接主觀認定你違反板規二  二、禁止下列文章、推文:    4攻擊辱罵嘲諷文,這裡並不是吐槽板。 你覺得怎麼樣? → error123:公審的手法另人creepy 今天若是pf犯同樣的 結果應該不同 07/15 00:26 噓 error123:連處罰的力度也要投票決定? 07/15 00:35 → error123:知名太公被抓到公審肯定死刑的 但那公平嗎? 我囧 07/15 00:36 以這次的第2次投票來說,只有2個選項, A是黃牌警告2張,B是水桶30天, 所以不管怎樣,最嚴重就是水桶30天, 不可能選出其他不同的選項或死刑的。 你是在幫太公還有pf擔心嗎? 我覺得你不用先幫別人還沒發生的事擔心這麼多。 處罰的力度也要投票決定,他的好處在於, 他的選項通常是一個較輕一個較重, 如果板友們覺得我罰太重,可以選擇2項之中較輕的一項, 而覺得我判太輕則可以選擇2項之中較重的一項, 可以依造大家的意見上修或下修罰則, 這樣不是很好嗎? 還是你覺得我應該專制一點, 我說桶30天就30天,1年就1年,公告完順便鎖文不讓人討論。 總之呢,在想出更好的方法之前, 我應該會繼續使用這個方式, 如果不認同的板友,我也只能跟你說聲抱歉囉, 因為我不可能討好所有的人,就算這次我未經投票直接主觀判定無違反板規, 或直接判定他水桶30天,也一樣會有另外一群人有意見。 或者你們有什麼更好的方式也可以投稿到我的信箱, 如果真的非常非常好而被採用的話呢,也算是對板上有了重大貢獻, 我會表揚你的。 -- ------------------------------------------------------------------------------ 最後,以下5位板友,我已經回覆你們的問題了,你們也回覆我的問題吧: ringlili error123 Pettitte46 wunei see1994 我的問題是: 如果你是板主,依照現行或我上任前的舊板規,你會怎麼處理這次spjail被檢舉的內容? 就回復到我的站內信箱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75.1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oreanPop/M.1405439631.A.938.html

07/16 00:00, , 1F
你可以桶我啊,又沒差 反正現在就是你要投票,那你就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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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1, , 2F
別人的意見是會造成粉絲戰,流於粉絲意氣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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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2, , 3F
而且違規應該可以由板主主觀認定,然後你扯一堆別板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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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2, , 4F
不會造成負擔 別板的投票是處理這種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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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2, , 5F
你不是說以後會少來這板了 怎麼這麼快就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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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3, , 6F
既然你主觀認定我嘲諷你,那!你!就!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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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3, , 7F
只希望可不可以把這份主觀用在裁決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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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4, , 8F
我不太建議板主公開在板上這樣發表意見,很容易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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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4, , 9F
很想趕人走的板主 很會嘲諷人的板主 很會點名的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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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4, , 10F
你回文章的態度決定你的高度 你用趕人走我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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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5, , 11F
寧可私信溝通也不要在板上說,這樣對你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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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5, , 12F
你真以為你手上的韓樂板是唯一資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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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5, , 13F
處罰的力度應該版主決定就行了 至少是同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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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6, , 14F
你就繼續用這種態度就這樣管板吧 如你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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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7, , 15F
板主只要能夠維持同樣的標準去執法,爭端會降低的,比較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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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7, , 16F
有任人議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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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09, , 17F
說到做到 有解釋有推 但覺得版主其實自己決定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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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10, , 18F
建議以後公告鎖起來,溝通用私信,不需要發表太多主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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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14, , 19F
大絕果然出現了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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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18, , 20F
說個最現實的結果 如果一個人的分身數十隻 這種多數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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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18, , 21F
本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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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22, , 22F
版規訂清楚阿 更多熱門看版都沒你說的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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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42, , 23F
感謝板主大大的好意,我想比起表揚提供好意見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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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0:43, , 24F
版規跟標準定清楚才是版主您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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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1:14, , 25F
大開眼界了 哇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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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1:20, , 26F
ptt投票本來就很怪啊...隨便花個50P 就可以買到一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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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1:23, , 27F
而且他說的負擔也不是什麼系統的負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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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1:51, , 28F
很不錯的版主,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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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02, , 29F
版主帥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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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03, , 30F
本來就不可能討好所有人,所以玻璃心敏感的還是左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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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05, , 31F
但還是得多數決吧,選舉也是會有人賄選,防不勝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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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06, , 32F
擔心分身數量有點本末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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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06, , 33F
'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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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12, , 34F
提出盲點就說這些問題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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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16, , 35F
只能說如果投票是個好方法 就會有很多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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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17, , 36F
不然就來個脆弱玻璃心 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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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18, , 37F
在ptt上用多數決?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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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19, , 38F
不過滿想看到平手然後板主丟銅板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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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03:19, , 39F
那就是回歸基本問題,不然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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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2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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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 一直咬懶的投不是重點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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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19, , 93F
但板規也沒寫用投票公審制 大家才會疑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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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22, , 94F
辨來辨去各有說法,沒人裁決還是這樣 這才是問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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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28, , 95F
再者要說權利 照板主所言兩三小時就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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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29, , 96F
那剛好沒上線沒投到票的權利怎麼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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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1, , 97F
阿不就是希望大家一起來決定嗎?懲罰還是罰只是輕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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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1, , 98F
阿,板主的裁定部分就在於要怎麼懲處,如果有疑慮的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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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2, , 99F
就可以發表意見覺得不需要懲處阿@@ 反正不管怎樣都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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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3, , 100F
洞可以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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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4, , 101F
"辯“來“辯”去 好啦!我想在幾個小時內的理由應該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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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5, , 102F
止可以在短時間繞粉絲來投票吧! 現在想想在幾個小時內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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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5, , 103F
定,有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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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7, , 104F
要怎樣配合每個人都投到我不真的不懂,只是嫌麻煩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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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4:38, , 105F
改 有它的理由(x)道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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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5, , 106F
案例能不能套用到版規不就等同版規有定不清的地方嗎 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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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6, , 107F
就我認知是這樣 版規給版主五種處罰方式 但像水桶有些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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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7, , 108F
定比較細 版規看來是比較彈性處決沒錯 但後來想想版主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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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28, , 109F
怕模糊空間難以拿捏辦投票是也可採 久了可能就得出裁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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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5:41, , 110F
也是 也只在回文嗆板友時有搬出自己的主觀裁決~
07/17 15:41, 110F

07/17 20:55, , 111F
版主回覆的語氣有點差耶....有種"啊不然咧"的感覺....
07/17 20:55, 111F

07/17 23:07, , 112F
說好聽讓版主自己決定 到時候又有怨言 雖然版主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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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3:09, , 113F
頗差 但不投票到時候某些人是不是要來說雙重標準 呵
07/17 23:09, 113F

07/17 23:22, , 114F
那至少也要先說違反哪一條板規吧...
07/17 23:22, 114F

07/17 23:26, , 115F
我覺得如果要投票表決的話 是否可採記名投票跟使用者建議
07/17 23:26, 115F

07/17 23:27, , 116F
要附上認為違規理由
07/17 23:27, 116F

07/17 23:33, , 117F
另外板規似乎沒有提到要用投票處理違規問題
07/17 23:33, 117F

07/18 00:12, , 118F
有人要求違規投票表決了嗎,板規也沒有訂投票處理
07/18 00:12, 118F

07/18 00:13, , 119F
可能發生雙重這問題只有板主這種情況
07/18 00:13, 119F

07/18 00:13, , 120F
不過看口氣他不覺得怎樣也正常發文
07/18 00:13, 120F

07/18 00:16, , 121F
現在就擔心雙重標準也太早,也要有明確依據才能雙重標準
07/18 00:16, 121F

07/18 00:23, , 122F
反正版主愛怎麼管版就這樣吧,Bless him/her.
07/18 00:23, 122F

07/18 00:27, , 123F
沒標準自然就不會有雙重標準的問題了,當然不需要擔心~
07/18 00:27, 123F

07/18 00:27, , 124F
~~
07/18 00:27, 124F
這幾天真的很忙 不過我還是來簡單回覆一下以下這3則 → ringlili:但板規也沒寫用投票公審制 大家才會疑惑標準 07/17 14:19 推 see1994:另外板規似乎沒有提到要用投票處理違規問題 07/17 23:33 → ringlili:有人要求違規投票表決了嗎,板規也沒有訂投票處理 07/18 00:12 板規有規定喔 我在7/3發布的 KoreanPop板違規檢舉辦法 http://goo.gl/TMcUZ0 裡面就有說 .板主視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者進行違規處置, 如果板主對於檢舉內容不知道如何處理,可舉行投票由板友票選。 KoreanPop板違規檢舉辦法也是板規的一部分,可經由置底的板規中連結過去。 還有ringlili,板主問你的問題你什麼時候要回答? ※ 編輯: LeedTV (125.224.161.224), 07/18/2014 01:15:12

07/18 02:02, , 125F
噗,你誰啊?我有那義務回答?你問了什麼?
07/18 02:02, 125F

07/18 02:03, , 126F
我一不欠你 二沒想要表揚 三不喜你態度
07/18 02:03, 126F

07/18 02:04, , 127F
你以什麼身份 什麼資格對我興師問罪要答案?
07/18 02:04, 127F

07/18 02:05, , 128F
不要只抓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出聲 聽聽別人意見吧
07/18 02:05, 128F

07/18 02:55, , 129F
Wow~~~~~
07/18 02:55, 129F
我再回覆一下這位ringlili: → ringlili:噗,你誰啊?我有那義務回答?你問了什麼? 07/18 02:02 → ringlili:我一不欠你 二沒想要表揚 三不喜你態度 07/18 02:03 → ringlili:你以什麼身份 什麼資格對我興師問罪要答案? 07/18 02:04 因為我回答了你的問題 所以既然我回答了你的問題 那你也回答我的問題 這就是一種互相 有來有往的概念 俗話說得好:人跟人之間是互相的 不過如果你不想回答或回答不出來那就算了 其實我也不意外 而且我並沒有要對你興師問罪的意思 你是什麼時候產生了我對你興師問罪的錯覺 只不過是問你一個問題罷了 而且你竟然說「你問了什麼?」就表示你對我的文章根本沒仔細看 才會連我問你的問題都不知道: ------------------------------------------------------------------------------ 我的問題是: 如果你是板主,依照現行或我上任前的舊板規,你會怎麼處理這次spjail被檢舉的內容? 就回復到我的站內信箱吧。 ------------------------------------------------------------------------------ 連我的文章都沒仔細看 還意見這麼多 害我同樣的內容一再重複 真是的 由於這篇的火藥味有越來越濃的趨勢 而且本投票都已經結束好幾天了 所以本討論串先鎖文處理 不過有些版友的意見真的有很有參考價值 謝謝指教 ※ 編輯: LeedTV (125.224.161.224), 07/18/2014 04:23:06
文章代碼(AID): #1JnKwFau (KoreanPop)
文章代碼(AID): #1JnKwFau (Korean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