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請板主針對 #1PLu3yPH 之判決與言論解釋

看板KoreaStar作者 (新的暱稱)時間6年前 (2017/07/02 13:53), 6年前編輯推噓61(63259)
留言124則, 4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首先感謝板主於將近午夜時分發文協助釋疑 但看目前的討論串,本人還有一些板友還有一些問題待釐清; 因貴IP同時還有另一位ID使用,還是大板板主,若方便的話, http://i.imgur.com/UkIMSFP.png
http://i.imgur.com/XSJdUT3.png
不妨向其請益一些管板經驗,說不定因此得以儘早解決目前的困境, 就不必那麼晚睡了。 以下開始進入問題 (1) 板主與一般使用者權力極度不對等 本文所爭議之處雖經多人爭取,從水桶30天改為警告, 但被水桶是直接剝奪個人發言權,就算事後取消,傷害也已造成了。 一般法律判錯還能夠爭取冤獄賠償,在BBS討論板該如何補償? 這還不是首例,十天之內就有另一件從水桶15天=>勸導=>撤銷 #1PJIMJ6F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98228115.A.18F.html ↓↓↓↓↓↓↓↓↓↓↓↓↓↓↓ (判決對象) #1PIxiwEO (KoreaStar)

06/22 21:40,
草娥 不如嫁給我 我給她幸福
06/22 21:40
(底下推文)

06/23 22:35,
個人是覺得這推文的程度其實還好....
06/23 22:35
所以水桶15天也沒特別重啊

06/23 22:36,
我也覺得還好
06/23 22:36

06/23 22:38,
不太懂???? 這樣被桶??
06/23 22:38

06/23 22:38,
這推文感覺不到意“淫”的程度
06/23 22:38

06/23 22:38,
性騷擾或意淫推文 給XX幸福這樣算是????
06/23 22:38
重點是"嫁給我"吧

06/23 22:40,
恩...... 還是不太懂.....
06/23 22:40

06/23 22:40,
嫁給我? 那想嫁會被桶嗎
06/23 22:40
還是你們覺得 "我老婆"這種該水桶 "嫁給我"這種請求用法不用?

06/23 22:41,
以此類推那種耳朵懷孕 眼神懷孕的形容詞????
06/23 22:41

06/23 22:41,
?
06/23 22:41

06/23 22:42,
感覺推文都沒有符合板規講的那些條件.....
06/23 22:42
那就改勸導一次吧

06/23 23:55,
不水桶但是有勸導 是錯了什麼需要被勸導?
06/23 23:55

06/23 23:55,
以後大家看哀豆要遵循古代禮法阿 非隔著簾子不得相見 調
06/23 23:55

06/23 23:55,
笑兩句就該沉塘了
06/23 23:55

06/24 01:23,
灌水推文、影射酸文沒事 卻桶這種的 這標準我也是笑了
06/24 01:23
改勸導了

06/24 12:25,
版主跟誰有恩怨我不管 說不如嫁給我也算意淫?
06/24 12:25
OK 撤銷勸導 ↑↑↑↑↑↑↑↑↑↑↑↑↑↑↑ 再者,板主先回「我喜歡」然後鎖文, ↓↓↓↓↓↓↓↓↓↓↓↓↓↓↓ (置底閒聊文 #1PLdWGN6 ) iSad5566: WOW 落紅逃避幾乎所有問題 回個"我高興"之後 直接鎖文XD 07/01 20:35 之後才在底下推文道歉,並且修文將該句證據刪除 lucard1129: 收為「我高興」三個字,對iSad5566表達歉意。 07/01 20:41

07/01 20:41,
07/01 20:41
經板友推文反應

07/01 20:56,
你要收回不是在這邊收 要也是在那篇水桶文說明 在這裡是
07/01 20:56

07/01 20:56,
要講給鬼聽? 還有為什麼鎖文你也沒解釋
07/01 20:56
還是只在底下道歉 之後經本人發表 #1PLwr1is (Sat Jul 1 22:10:05 2017) 才在公開場合另外發文 #1PLyKWNx 致歉 (Sat Jul 1 23:51:56 2017) ↑↑↑↑↑↑↑↑↑↑↑↑↑↑↑ 請問「我喜歡」所引發的風波是否就這樣解決了? 若是如此,那任何一位因言論失當而遭受判決處罰的板友 是否只要砍文、刪文、底下推文道歉,甚至公開發道歉文, 就可以將罰則取消了? (2) 公告文可否修改文章? 承上一點,板主與一般使用者還有一項權力不對等的點, 就是板主可以查詢文章修改記錄,一般使用者卻無法看到, 也就是說就算使用者可以修改文章規避處罰, 還是能夠為板主舉證處理; 但如果板主像昨天那樣自己修改文章刪除證據, 一般使用者除了眼明手快擷圖備份, 根本拿板主沒辦法 是否請板主在公告文或板務相關文章不要修改文章, 一切改用推文或另外發文的方式回應? (3) 板主標準不一 這點在 #1PLzCv4a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98927929.A.124.html 已舉證許多,不再贅述。 但以下這點 ※ 引述《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之銘言: : 3. 本人往後公告將不放上食物相關簽名檔。 : 但底下板友合理閒聊,認為並無不妥。 請問何謂合理閒聊? 翻舊帳 = 私人恩怨,明顯失焦了 討論判決 = 能回答的已盡量回答,還是繼續吵下去,於是鎖文

07/01 21:03,
所以到底為什麼鎖文 給個理由阿
07/01 21:03
到最後變成是我的私人恩怨 明顯失焦了 造成大家不便 再次對不起

07/01 21:05,
討論晚餐就不會失焦嗎? 而且又不是都在說你的私人恩怨
07/01 21:05
能回答的已盡量回答 還是繼續吵下去 於是鎖文 如被水桶人有疑慮 可來信討論 但討論吃的 => 沒有鎖文過 = 合理 = 不明顯失焦了? (4) 主觀認定與客觀事實之區分 不好意思,就算部分板友仍感覺不妥, 板主也回了以下理由 ※ 引述《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之銘言: : 1. 草娥現在的確未婚,也無確定交往對象,更遑論結婚,直接猜測明年此刻有小孩, : 確實不妥,是故警告處分。 但本人還是覺得這些都是基於主觀認定。 姑且不論「未婚懷孕」是否是件負面的事情, 就算退一萬步,將「未婚懷孕」主觀認定為極其負面的禁語, 但該句推文在客觀事實上還是 a. 無法排除現在~9/24先結婚後懷孕的可能性 = 可以擺脫「未婚懷孕」的指控。 b. 無法解釋9/24前先結婚後懷孕與負面影響的相關性 = 在「未婚懷孕」外,又用主觀認定「閃電結婚」定義為負面用詞。 真的要用主觀認定去判決的話,標準是無止盡的。 請問 #1PKqaFZW 猜測某某成員不續約,導致團體無法成為完成體,不具負面猜測嗎? #1PLzf4tA 說公司八成放生某某團了,這直接影響該團存亡,不具負面猜測嗎? #1PLyKWNx 推測某人今年一定會得獎=影射其他候選人落榜,不具負面猜測嗎? 正面負面是誰決定的? 板主嗎? 用什麼決定? 主觀認定? 若是,為什麼其他使用者一定要拿出實證? 4-7 負面影射/猜測 請勿針對藝人個人、團體及其公司、演出之電視台有 負面影射/猜測 之推文 ‧若有新聞報導、有影或音或圖佐證、公司或藝人本人證實承認, 滿足其一不在此限。 新聞一定是實證嗎? #1PKaIj0e 是新聞報導,但內容卻是 引來網友驚呼連連:「XX是懷孕了嗎?」 請問這樣新聞社是否違反4-7? 是否該浸新聞社文章30天水桶? 以上,謝謝耐心閱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77.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498974835.A.907.html ※ 編輯: nunuseum (1.34.177.215), 07/02/2017 13:57:17

07/02 13:58, , 1F
板主與一般使用者權力極度不對等 這不是一定的事嗎
07/02 13:58, 1F

07/02 13:58, , 2F
版主本來就會有比較多權力啊 這應該不是問題所在吧
07/02 13:58, 2F

07/02 14:02, , 3F
上ip圖給推 版主可以跟室友請益一下
07/02 14:02, 3F

07/02 14:02, , 4F
落紅現在就是用一慣的發版規討論文 摸摸頭 裝死不下台啊
07/02 14:02, 4F

07/02 14:02, , 5F
樓上,這裡是指他的權力不應該用在cover自己的過失,無論是
07/02 14:02, 5F

07/02 14:02, , 6F
否為一時失言
07/02 14:02, 6F
還有 78 則推文
07/02 14:59, , 85F
I'm so happy~
07/02 14:59, 85F

07/02 15:00, , 86F
耶 我還活著 那這次換西卡 阿斯~~~~~~~~~~
07/02 15:00, 86F

07/02 15:01, , 87F
討論板規板主讓這個板更好被講的好像在亂版XD
07/02 15:01, 87F

07/02 15:01, , 88F
真的想要板主下台,其實罷免比較快。有心要洗文章其實不
07/02 15:01, 88F

07/02 15:01, , 89F
難,八卦一天記得是5篇扣打,各類心情板也很好發文,一
07/02 15:01, 89F

07/02 15:01, , 90F
些明星小板每天發一些相關新聞,林林總總加起來就很可觀
07/02 15:01, 90F

07/02 15:01, , 91F
了吧。
07/02 15:01, 91F

07/02 15:03, , 92F
公告文應該只可新增不可刪減,或是另外發新公告更正,公
07/02 15:03, 92F

07/02 15:03, , 93F
告應該是要有公信力的,尤其是水桶判決,不是隨便看情況
07/02 15:03, 93F

07/02 15:03, , 94F
不對就改掉對自己不利的東西,這樣更沒公信力!
07/02 15:03, 94F

07/02 15:04, , 95F
好的感謝imfanyun
07/02 15:04, 95F

07/02 15:07, , 96F
躺在我懷中的太妍 那渾圓而飽滿的玉兔隨著呼吸而跳動著
07/02 15:07, 96F

07/02 15:07, , 97F
阿斯~~~~~~~~~~~~~~~~~~~~~~~~~~~~~~~~~~~~~~~~~~~~~~~~~
07/02 15:07, 97F

07/02 15:10, , 98F
這邊真難玩~
07/02 15:10, 98F

07/02 15:14, , 99F
洗200篇文或許不難 但都出現這種言論了版主難道沒有羞
07/02 15:14, 99F

07/02 15:14, , 100F
恥心?
07/02 15:14, 100F

07/02 15:17, , 101F
看起來板主似乎沒有要下台,如果他不下台,目前管道好像
07/02 15:17, 101F

07/02 15:17, , 102F
也只有罷免了
07/02 15:17, 102F

07/02 15:21, , 103F
推整理標準浮動問題
07/02 15:21, 103F

07/02 15:22, , 104F
鎖文修改公告文也是傻了
07/02 15:22, 104F

07/02 15:24, , 105F
對我傻了 抱歉 以後會妥善發言
07/02 15:24, 105F

07/02 15:29, , 106F
權力不是用來掩飾自己過錯的大哥
07/02 15:29, 106F

07/02 15:32, , 107F
新聞亂寫沒關係 不是一直都這樣嗎 還不能罵媒體唷>_<
07/02 15:32, 107F

07/02 15:32, , 108F
我可沒指認版主傻了,我可是說我也傻了,不要桶我 T T
07/02 15:32, 108F

07/02 15:46, , 109F
如何用手機jppt投票 罷免??
07/02 15:46, 109F

07/02 16:04, , 110F
上次不是罷免失敗 應該暫時不能再罷免?
07/02 16:04, 110F

07/02 16:07, , 111F
支持罷免 覺得水桶標準不一很多次了
07/02 16:07, 111F

07/02 16:10, , 112F
不是說可以了嗎? 罷免CD時間最短一個月吧
07/02 16:10, 112F

07/02 16:19, , 113F
支持罷免
07/02 16:19, 113F

07/02 16:40, , 114F
板主標準不一.罷免就沒板主了.你本命被說多難聽都沒人管
07/02 16:40, 114F

07/02 16:48, , 115F
聊食物不行嗎
07/02 16:48, 115F

07/02 16:50, , 116F
所以要為了怕沒版主,就要容忍這個標準不一看人判的版主?
07/02 16:50, 116F

07/02 17:06, , 117F
所以你本命不能被罵,別人本命被罵沒關係?
07/02 17:06, 117F

07/02 17:08, , 118F
快點罷免 我會去附議
07/02 17:08, 118F

07/02 17:18, , 119F
管他的咧 標準一致大家一起罵也爽拉 下台
07/02 17:18, 119F

07/02 17:18, , 120F
沒版主也比這個"我高興"自以為皇帝的版主好啦
07/02 17:18, 120F

07/02 17:20, , 121F
打錯是"我喜歡"才對
07/02 17:20, 121F

07/02 17:27, , 122F
是我高興沒錯阿?
07/02 17:27, 122F

07/02 17:42, , 123F
我高興沒錯啊XDDD
07/02 17:42, 123F

08/17 18:09, , 124F
上次不是罷免失敗 應該 https://muxiv.com
08/17 18:09, 124F
文章代碼(AID): #1PM8fpa7 (KoreaStar)
文章代碼(AID): #1PM8fpa7 (Korea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