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為什麼基隆的駕駛人都不會禮讓行人

看板Keelung作者 (孤獨而靜默 任重而道遠)時間10年前 (2013/08/15 03:21),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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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glyfood (我能不能跳著吃)》之銘言: : 早上在火車站(出站後左邊有一排客運候車處) : 親眼目睹一位走在斑馬線的上班族 : 被一台直行的小黃給差點撞到 : 行人嚇到後退了半步 : 還讓小黃先過 : 那時候是上班尖峰時間 : 斑馬線人潮來往 : 這個小黃就這樣直衝過去 : 就是常常看到這樣的景象 : 我開車時只要看到路上有行人不論男女老幼 : 我肯定停在路中間 : 護送對方過去我才前行(炫耀...+立志作好人) : 我時常心裡有問號 : 警察這麼愛抓火車站騎樓違停的機車 : 個別是月底時最愛出來襲擊 : 請問本市公務員們到底有沒有唸過犯罪學 : 執法要立即性和確實性正當 : 每次三不五才突襲,這是擾民和賺錢吧? : 禮讓行人我個人覺得是個很美的事 : 這些對於市民素養、城市觀感更重要的軟實力 : 政府難道不該更積極作為嗎? : 醞釀來寫封信給市政! 其實這種的 警察也不好處理 之前在天龍國 是看條北北還要架dv在路邊 因為這種違規 容易有爭議 一來是架dv我覺得其實很搞笑 二來是如何認定"未理讓" 直直衝到行人面前急煞把行人嚇死 也可以主張我有理讓 三者天龍國好像也已經鳴金收兵不玩了 浪費警力+感覺耍笨吧! 其實 人生在世 煩惱已經夠多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12

08/15 10:45, , 1F
現在台北還有在開啊在行人人群中硬穿過的都算
08/15 10:45, 1F

08/15 22:30, , 2F
二好像算違規?(太貼近行人好像是不行的?
08/15 22:30, 2F

08/15 23:41, , 3F
記得新聞上如果距離行人兩公尺還是有可能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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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23:59, , 4F
美國某些州你硬穿過人群算是一級謀殺罪...
08/15 23:5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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