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求助...疑似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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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1(43推 2噓 26→)留言71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neon6neon6 (天才凝)時間1年前 (2022/10/08 07: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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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疑似遇到求職陷阱. 如題,本週還是大學生的女朋友收到高雄某手機店面試機會通知,興沖沖的抵達面試地點。. 在店員的話術下,女朋友以融資貸款的方式購買了六萬元的手機包膜維修課程。. 當天晚上,女友除了利用臉書在社團貼工作文外,還拼命找其他工作,當下覺得奇怪的我追問之下,才知道事情的經過。.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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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ckpioneer (風)時間1年前 (2022/10/08 1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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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neon6neon6》 之銘言:. 有的鑽法律漏洞的,會故意用對自己有利的,不給錢(用勞動契約規範雇用的員工,給錢時卻故意用一般契約規避少給薪水),所以一定要分清楚是勞動還是一般契約。. 一般契約一定要白紙黑字,但是勞動契約口頭說仍然有效,小心法律漏洞。. 一般契約格式如下:. 契約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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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17推 0噓 1→)留言18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Picaljk (guest)時間1年前 (2022/10/08 14:06),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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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已經涉及違反 就業服務法 跟 勞基法. 1.找工作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業不需要有培訓費用,如果需要培訓也是應由公司培訓,. 求職者不需要負擔費用。. 2.每份工作約定薪資必須至少符合基本工資,不論是月薪制或部分工時時薪制人員。. 不過的確如上一篇回文的網友所說,要看一下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是勞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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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20推 3噓 42→)留言65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neon6neon6 (天才凝)時間1年前 (2022/10/13 03: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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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林議員的說明,很不幸的是女朋友當時簽的是承攬契約,所以勞工局不受理,另外消保會認為因為是實體店簽約也沒有七日鑑賞期,所以無法受理。. 目前真的覺得政府機關好像沒辦法給受害者協助。. --. Sent by PTTNOW from my. HTC U12 life.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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