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城中城大火釀46死...高市府遭疑有疏失

看板Kaohsiung作者 (冬暖夏涼~~)時間1年前 (2022/08/06 19:22), 編輯推噓16(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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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2505/6514252未提供者警告 2.完整新聞標題: 城中城大火釀46死...高市府遭疑有疏失 雄檢查無不法簽結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2-08-05 媒體:聯合報 作者:張議晨 4.完整新聞內容: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死46條人命,涉嫌縱火的52歲婦人黃格格,被依46個殺人罪、放火罪等 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今審結,重判黃;城中城大火另爆出無公安申報、安全梯擅設柵欄等 公安問題,雄檢列舉五大項案由簽分偵辦,案經9個月調查,未發現不法證據,查無不法 簽結。 去年10月14日火警發生後,外界質疑高雄市政府存在疏失,因安檢、公安申報不確實,才 造成大火慘劇,市府做法遭外界質疑涉不法,雄檢另以「無公安申報」、「變更使用執照 項目」、「1、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及總幹事李太明有無 涉及不法等問題,另外簽分偵辦。 城中城大樓為地上12樓、地下2樓住商大樓,1970年8月22日竣工,原規畫用途為地上1至4 樓為商場,地上5、6樓為電影院,地上7至11樓為辦公室,地上12樓為餐廳,自2002年後 商業部分未再使用,1樓至6樓及12樓呈廢棄狀態,7至11樓則分戶隔間作為住宅使用。 「無公安申報」部分,大樓7至11樓為住宅使用,屬住宿類H2「8層以上未逹16層且建築物 高度未達50公尺」類別,自1997年起高雄市政府未曾公告H2組別建築物的公安簽證及申報 施行日期,僅列管強制申報16層以上住宅,城中城未在列管範圍。 另外,「城中城大樓」地上1至6樓及12樓原為商業使用,後歇業迄今,自2002年起,依內 政部函釋規定,免予辦理建築物公共安檢查簽證及申報,無認為高雄市政府有廢弛職務釀 災之嫌。 「變更使用執照項目」部分,依據高雄市政府規定,商業區辦公室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 ,得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城中城7至11樓原核准用途為辦公室,但完工時已具備隔間分 戶,即使變更為住宅使用,也無涉及改建,難認高雄市工務局有廢弛職務釀災之嫌。 「1、2樓安全梯擅設柵門」部分,1、2樓安全梯擅設閘門,未涉及防火區畫變更,僅具門 禁功能,符合內政部函釋,尚無以認為市府有何廢弛職務釀災之嫌。 「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部分,2019年、2020年高雄市府曾接獲檢舉,並派遣消防局 前往查處,因大門深鎖無人回應,去年5月至大樓實施行政指導,大樓方也拒收行政指導 單,去年火警發生前的12日,到場查處時也因管理員不在,無門禁卡而無法實施查處,可 見消防局曾多次派員到場。 城中城大樓本應由管委會或各區分所有權人負責設置、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但大樓未設 管委會,且土地所有權人計有117人、建物所有權人更高達377人,甚有部分地主不具建物 所有權,現有住戶又多非分區所有權人,產權紛雜,高雄市消防局難以促請該大樓所有權 人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造成消防設備檢修申報、檢查、舉發裁處困難。 檢方認為,高雄市消防局就因無管理權人導致查處困難,曾函請工務局協助,並多次派員 查處,也曾請工務局輔導成立管委會運作,然未輔導成功,尚難認為高雄市消防局人員有 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犯嫌。 至於大樓自救會總幹事李太明,被住戶指控收取管理費卻未善盡維護責任,檢方則認為, 李太明非城中城大樓區分所有權人,也非消防法所稱的管理權人,縱使有向住戶酌收費用 ,費用主要也是受託處理打掃清潔、收受垃圾、更換電燈等日常生活事務,僅維持大樓基 本運作,因此不課予罪責。 5.心得: 蠻驚訝的,當初雄檢洋洋灑灑分五案偵辦, 結果最後高雄市府官員還可以全身而退, 同樣的邏輯, 在台灣最常見的違建以後如果發生大火, 是不是也都不關市府的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05.218.69 (泰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59784925.A.245.html

08/06 19:25, 1年前 , 1F
內文都有解釋了,你心得講得好像什麼事情都沒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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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25, 1年前 , 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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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36, 1年前 , 3F
年底動工,明年....疑,喊錯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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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4, 1年前 , 4F
民事賠償是不是不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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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45, 1年前 , 5F
黨當然沒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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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52, 1年前 , 6F
違建來不及拆死人應該屋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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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9:56, 1年前 , 7F
心得又不一定要看過內文才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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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00, 1年前 , 8F
這什麼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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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07, 1年前 , 9F
大樓自救會真的很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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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16, 1年前 , 10F
有什麼問題嗎?法官都判了不是嗎?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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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26, 1年前 , 11F
覺得你可以跟 cjol 結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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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39, 1年前 , 12F
反正老大會保小老大 底層受難 上面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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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43, 1年前 , 13F
自己人誰敢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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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0:44, 1年前 , 14F
也可能是看不懂阿你憑什麼說他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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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1:01, 1年前 , 15F
燒完之後蓋紀念公園,每年都可以拿出來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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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09, 1年前 , 16F
看到這篇就知道辣個男人一定會出現護航,快點去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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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09, 1年前 , 17F
請自願役抗中保台給你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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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17, 1年前 , 18F
先手大帽子,法官解釋了還看不懂 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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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20, 1年前 , 19F
都是自己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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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30, 1年前 , 20F
法官?內文不是雄檢自己查無不法簽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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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37, 1年前 , 21F
喔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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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44, 1年前 , 22F
市府該做的安檢稽察告知都做了 而住戶自不理 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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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2:44, 1年前 , 23F
費都不繳 這樣檢官要起訴市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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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06, 1年前 , 24F
好險 這國家還是有 公理 正義 台灣價值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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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15, 1年前 , 25F
黨證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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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21, 1年前 , 26F
樓樓上被樓上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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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41, 1年前 , 27F
唉,幸好總幹事沒怎樣,自救會真的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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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44, 1年前 , 28F
這個案例說明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規範設計太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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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45, 1年前 , 29F
導致雖然符合責任規範 但仍然造成如此大傷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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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46, 1年前 , 30F
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修改規範避免下次同樣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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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48, 1年前 , 31F
法律上無疏失 不代表整件事情OK 只代表法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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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48, 1年前 , 32F
盡快完善相關規定才是上策 我記得事件之後也有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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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17, 1年前 , 33F
就沒錢 也沒人要出錢處理才出現的問題啊 有啥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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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17, 1年前 , 34F
全台還好幾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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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17, 1年前 , 35F
覺得有問題的 可以多選幾個來舉手 只出一張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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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22, 1年前 , 36F
這見事後不就改強制成立管委會,低端住戶不繳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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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22, 1年前 , 37F
要幫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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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0, 1年前 , 38F
死一堆人還覺得沒問題的心態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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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1, 1年前 , 39F
乾脆說覺得有問題的人自己出來選市長 不然都嘴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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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1, 1年前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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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4, 1年前 , 41F
如果連社會輿論和不滿都可以說成是嘴砲 那跟對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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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0:34, 1年前 , 42F
天在那邊河蟹和正能量有啥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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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1:03, 1年前 , 43F
消防局的確有去查 還是有做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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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5:42, 1年前 , 44F
是呀 法律有問題 不少地方沒強制力 這種強制力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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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5:42, 1年前 , 45F
平常沒事時一堆人又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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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5:44, 1年前 , 46F
換人講這樣要怎辦 再次迴圈政府要有相關配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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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6:08, 1年前 , 47F
有政黨早就提出消防法修正 加強防火管理跟吹哨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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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6:08, 1年前 , 48F
制 問題是一直躺在委員會啊!就是行政怠惰跟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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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6:08, 1年前 , 49F
啊 台南高雄車禍發生率死亡率六都名列前茅 政府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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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6:08, 1年前 , 50F
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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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8:57, 1年前 , 51F
這民進黨專版耶 你是否搞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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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9:38, 1年前 , 52F
消防局有查啊 拒收消防指導單 而且說實在的 這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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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09:39, 1年前 , 53F
本沒錢改善 你要出錢嗎? 不要只出一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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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36, 1年前 , 54F
我認為政府有開單舉發罰款就已盡責了,不處理是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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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36, 1年前 , 55F
自己的意願應尊重,但同樣的房屋被燒也應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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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36, 1年前 , 56F
以城中城案例官員都沒責任,卻用稅金發出遠超市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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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36, 1年前 , 57F
補償金額發給屋主,基本上是城中城購入購兩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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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36, 1年前 , 58F
這實在是拿老百姓的血汗錢大撒幣,溢價發放補償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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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0:36, 1年前 , 59F
覺得才是官員有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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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10, 1年前 , 60F
縱火的是遊民,應該也拿不到什麼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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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18, 1年前 , 61F
主管機管沒怠惰,但行政作為應該是消極管理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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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18, 1年前 , 62F
民對於自己生活環境放棄自療甚至自己也是跟著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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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18, 1年前 , 63F
才是根本原因吧!看看老巷子ㄧ堆違建違停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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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18, 1年前 , 64F
,甚至想改善環境還會被貼上不合群標籤,還不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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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1:18, 1年前 , 65F
錢搬家換環境保平安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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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3:42, 1年前 , 66F
推,還給市府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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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14:42, 1年前 , 67F
偵辦就一定要有罪?那還要法官何用..
08/07 14:42, 67F

08/07 18:25, 1年前 , 68F
X!高
08/07 18:25, 68F

08/07 18:26, 1年前 , 69F
高升的機會沒了
08/07 18:26, 69F

08/07 18:36, 1年前 , 70F
炙燒松阪豬
08/07 18:36, 70F

08/08 01:22, 1年前 , 71F
高雄版只能檢討辣個市長
08/08 01:22, 71F
文章代碼(AID): #1YxaxT95 (Kaohsi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