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板規 6-14、6-15 推投延後

看板Kaohsiung作者 (艾維森)時間2年前 (2021/08/02 22:39), 編輯推噓0(1115)
留言17則, 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抱歉 我跟w板主都一直在忙工作 結束WFH後到現在也還沒忙完 唉 所以板務就以處理違規為優先 才導致沒能在預定的時間把6-14的修正案交出來 因此投票可能得再往後延了QQ 我這裡會簡單提一下我當初的想法 然後再拋出一個方案 (這篇內文w板主沒看過 所以這篇內文不包含w板主的想法) 最後給大家繼續往下討論 先說goldfishert提供釐清行為是刻意或非刻意的方式, 這方式看起來是可行的,只是時間的判斷要在調整。 但用時間判斷是否刻意仍有待商榷, 會因為本來就是刻意,但在時間內解釋,就變成非刻意嗎? 會因為本來就非刻意,但發生某些原因,不能在時間內回覆,所以就變刻意嗎? 時間確實能輔助判斷是否刻意,但我想還是得回歸到行為的意圖來判定比較好。 在講我的想法之前,要先提一下6-14建立的時間點 6-14建立的日期是2018年年底,當時適逢大選結束後的一個月, 板面肯定還有選舉相關的餘火未燼,我想當時s前板主也是要穩定版面秩序, 所以才生出這條板規。(如果有講錯別砲太兇阿QQ) 我是覺得,要嚴格執行處理造謠沒問題, 但這應該僅限用於特殊情況(如選舉)以專案的方式進行,並不太適合一般狀況。 也就是說,除非是謠言滿天飛不斷造成板上文章/推文混亂, 這種才需要嚴格執行處理。 現在要來講這條為什麼要改,這也就是當初公告的開頭提到的, 蠻多人用6-14來互相攻擊,不問檢舉成立的,就問最後檢舉未成立就好, 那些被判定無違規的人,肯定更會覺得莫名其妙,怎麼這樣也會被檢舉造謠 然後還要浪費一堆時間跟版主解釋。 當各位講6-14要嚴格執行的時候,還是要先請各位想一下或看一下, 目前這幾個月6-14在置底檢舉區,檢舉的情況是怎麼一回事。 更別說其他地方版也很少有這樣制定這樣的板規。(像台中板就只限定文章) 就我個人感覺是,現在是不能說出與事實不同的看法,否則就是檢舉6-14 你說大選這樣子我ok,畢竟有些內容可能真的會影響到選情,講話得特別注意 但你說平日也要這樣子搞,說實在我覺得這樣太緊繃了。 其實平日絕大部分只要板友之間自己互相辯論一番,事情就會明朗了 因為辯輸的就會變成別人的笑柄,每次都會被拿出來鞭, 同時也能找出這個人的定位是什麼。 畢竟,這裡終究還是討論板,不是預防性羈押板。 再來我更不想要我的板務工作,多了一項幫政府闢謠, 我是鄉民,只是憑著一個熱情跟想調整高雄板的風氣才來當版主, 希望能在維護秩序的同時,也能讓大家可以隨心討論。 同時也是一個兇宅,當然就是想要看到血流成河(# 沒拉 開玩笑的 我更不是黨工,所以在板上看到政黨的互相攻擊方式,其實是很反感。 所以那些蓄意來高雄板亂的,沒被抓到也不用太高興,百密一定會有一疏。 最後,這次6-14的修改,我是傾向改成 平時的發推文,如果與事實有出入,就請自己去用辯論的方式解決。(從寬) (這部分會與之後新聞禁發的解除有關,但現在先擱著) 選舉時的發推文,如果有與事實出入,不應寬待且應從嚴處理,以正視聽。(從嚴) 而且也不要再用刻意或非刻意這種不具體的詞了,只要客觀非事實就夠了。 因此,我自己是提出下面這種改法:(有跟w板主稍微提過,但還沒給他看過內容) 6-14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且已影響現實社會秩序。 違法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懲處,最重達1年水桶。 選舉期間,將從嚴執行本條並調整至「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 此部分將由板主公告開始與結束。 ※檢舉時檢須檢附證據,版主收到檢舉方證據後,須要求被檢舉方檢附證據; 經版主提醒要求證據後,仍未在24小時內補上,板主有權不受理該方證據。 ※版主宣判時需檢附雙方證據,以正視聽。 各位再看看如何。 最後,如果有人對6-14還有其他想法,也麻煩請將板風考慮進來, 然後請往「如何改變高雄板板風」的方向去思考6-14,感恩大德 好...來去忙工作了...以下請開始開砲跟噓文 ※ 引述《fly5566 (飛56)》之銘言: : 之前w板主有發公告文 #1X0aoc0Y : 說會在禮拜天(2021/08/01)之前確定下一次修正案細項。 : 再參考(板友們的?)討論結果,另行決定投票日期。 : 現在已經是2021/08/02了, : 請問修正案細項為何? : 投票選項是否納入板友們的意見? : 例如 goldfishert 提出的新 6-14:方案三 #1W-Zam_8 : 若沒納入,理由為何? : 以上還有請板主們說明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10.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7915196.A.A60.html

08/02 22:46, 2年前 , 1F
版主辛苦了~
08/02 22:46, 1F

08/02 22:58, 2年前 , 2F
嘛~話說今天w板主已經擬好一篇正式的公告了,只是
08/02 22:58, 2F

08/02 22:58, 2年前 , 3F
我覺得有些話想表達給板友知道,請w版主再晚一天發
08/02 22:58, 3F

08/02 22:58, 2年前 , 4F
,所以請各位不要怪他QQ
08/02 22:58, 4F

08/02 23:12, 2年前 , 5F
那個12小時內更正只是提個不同思考方向而已
08/02 23:12, 5F

08/02 23:13, 2年前 , 6F
畢竟有些人講話可能不太思考就隨便講講打嘴砲
08/02 23:13, 6F

08/02 23:14, 2年前 , 7F
然後就不小心造謠了,這樣要算他刻意也蠻慘的
08/02 23:14, 7F

08/02 23:15, 2年前 , 8F
主要是講出謠言的人有沒有盡快做出更正澄清事實
08/02 23:15, 8F

08/02 23:17, 2年前 , 9F
不然像之前造謠後寧願花時間跟人對嗆也不更正
08/02 23:17, 9F

08/02 23:17, 2年前 , 10F
說他不是故意,大概沒人會相信
08/02 23:17, 10F

08/02 23:19, 2年前 , 11F
另外我覺得罰則不要訂成什麼最重1年這種模糊罰則
08/02 23:19, 11F

08/02 23:20, 2年前 , 12F
直接訂成非刻意算違規一次,刻意算違規兩次這樣就好
08/02 23:20, 12F

08/02 23:45, 2年前 , 13F
沒錯,管理重點是這個版的風氣。現在這樣動不動就
08/02 23:45, 13F

08/02 23:45, 2年前 , 14F
互相檢舉,對罵、但都把主體遮掉也不知道在罵誰的
08/02 23:45, 14F

08/02 23:45, 2年前 , 15F
風氣,可說是烏煙瘴氣
08/02 23:45, 15F

08/02 23:46, 2年前 , 16F
造謠真的是要形成重大影響,才需要判。一點用也沒
08/02 23:46, 16F

08/02 23:46, 2年前 , 17F
有的抱怨,有什麼好判的?
08/02 23:46,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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