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發文統計表!!
※ 引述《hackchi (床長)》之銘言:
: ※ 引述《dannylu (業餘Model XD)》之銘言:
: : 附議!
: : 雖然阿lan的證詞太豪洨
: : 不過文中還是有指出一個重點”安全帽重物的壓迫”
: : 這是關鍵因素!!
: : 再引用真調會成員~文生的說法:凶器的主人是有責任的
: : 我們給予凶器主人:船長 一個機會!! 將把安全帽放到養樂多上的凶手揪出來!
: : 否則船長可能要接受”獎勵”
: : 謎之音:這算是各人造業.各人擔嗎?
: 你他媽的擔擔麵 邏輯概念錯誤啦~~
: 東西我買的 別人拿去用 關我鳥事??
: 有個歹徒 搶劫我家 拿我家我買的刀砍我我家的狗 那我不就成殺狗兇手了?
: 誰把帽子放在上面 趕快承認阿~~~
: 不然只好以阿倫的好小文作結案了@@!
嘖嘖
船長你這麼說就不對了
俗話說養虎為患(雖然你平常養的可能不是虎)
當前眾多的證據都顯示出:
案發的當晚 案發的地點 只有一個人在場!!
那個人!!跟你有重大的關聯
你跟他有深厚的交情.你是他的信心來源.一吐心事感情的出口
你處處包容他.體諒他 ....等等
所以!你的確是有責任的!
p.s:
我說凶器主人需負責的原因是因為 若是沒有"新兇手"的證詞
以阿lan的證詞來說:”安全帽重物的壓迫”<---是爆漿的重點
則安全帽就是兇手!!
而安全帽監護權(所有權)是你!!
所以你有責任<(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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