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傢伙開除學籍不為過吧?
原PO剛剛應該再打文 所以沒看到新聞
此項新聞 已經證實
我不認同原po想法
一句話 難道平常沒意外狀況打119 就沒問題嗎?
且事件一爆發時 當事人一開始並無悔意 甚至是不在乎
直到鄉民發動人肉搜索(我不認同群眾暴力 但這時候很好用)
可見 道歉 或 當志工 並不足以矯正其行為
電視台的救命專線 並不屬於正式的救災專線
但也不代表能夠以兒戲的行為去使用
這種行為 已經是 "極其嚴重"的 損害校譽
學長姐及學校 以至於學弟妹們努力累積起來的 校譽
只用了區區幾秒 便付諸水流 你能想像嗎?
這幾天去當志工 我還可以跟大家說 我是高應大的
明天.....呢?
學校榮譽是大家一點一滴累積起來
要道歉 當著新聞跟全國人民道歉吧
道歉信 我也會打 悔過書範本 Google 很多
誠心道歉就出來面對大眾 敢做就要敢當
e04 我也想說 個人行為 跟高應大無關呀 但社會呢?
※ 引述《windgod124 (隨風步行)》之銘言:
: 發生這種事情~真的深感遺憾
: 但由於校方也未證實是當事人所為
: 只能說以下評論為假設的立場撰述
: 我認為這件事情可以由多個方面層次去檢討
: 當然這種行為是應該加以譴責 唾棄的
: (無倫是誰打電話 無論誰去拍攝上傳 )
: 不過我認為用現在的環境背景 去批評他們也很不妥
: 假若真的如當事人所言
: 是在為登陸前的 颱風詢問諮詢 或是求救專線
: 嚴重程度並不如現在嚴重
: 換句話說
: 假如把時間點對調~他們應該也不太敢這作
: 因為這是求救的救命專線
: 當然~這個行為是可恥的 但我認為拿一個歪掉的天秤
: 去衡量這件事 似乎有失正當性
: 懲處~
: 我認為應該是公開向大眾及TVBS道歉,至於當時人有可能未成年,
: 則應該馬賽克或是公開書信代替
: 在懲處上~應該給予記過 但不開除
: 教育的立場 不應該是一個給予極大的懲罰
: 而是他犯錯 給予糾正及改過自新的機會
: 記過是希望祂記取教訓
: 我也贊同有人提出的做義工~
: 但是協助搬運及服務~而不是處理屍體
: 畢竟這個年齡層~不適合去接觸這類的事物~
: 容易在身心產生過大的傷害~也失去真正的意義
: ~其他~
: 爬了一下相關板面~很多文章都是未確定為當事人所為
: 甚至我認為是偽當事人發文~建議等確認再批評
: 以上只是個人對這件事情的淺見~
: *嚴禁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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