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高應大違反校園禁菸規定作業流程

看板KUAS作者 (生命的價值)時間17年前 (2008/12/13 13:35),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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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違反校園禁菸規定作業流程(自98.1.11起適用) 一、學生違反校園禁菸規定: 1.依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第18條:「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2.如發現有人吸菸,應請吸菸者立即將菸品熄滅,如不聽勸阻,則就近向師長反映(宿舍 區:3493、教學區:各系(館)辦公室)。 3.如吸菸者仍然拒絕配合、態度粗暴無禮,請向軍訓室值班教官反映(分機:3410、3415 ),轉請各系所及系輔導教官依校規處分。 二、師長違反校園禁菸規定: 1.依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第18條:「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2.如經確認違反禁菸規定者為本校師長,請立即向人事室反映(分機:2231、2233),由 人事室依相關規定處理。 三、校外人士違反校園禁菸規定: 1.如係本校外包廠商及其相關工作人員,請通知總務處派員處理(分機:2601、2603)。 2.如無法判定是否為本校外包廠商,可連絡主管機關(高雄市衛生局:電話:7128968、 三民區衛生所:3820492)派員逕行開單處罰(最高可處行為人新台幣1萬元罰鍰)。 四、衛生主管機關菸害防制稽查: 1.衛生主管機關接獲檢舉電話後派員進入本校稽查,警衛室確認對方身份後,立即通報各 負責單位瞭解狀況並作成記錄。 稽查時間 負責單位 分機 協辦單位 分機 週一至週五08:00-17:30 衛保組 2531 2530 軍訓室 3410、3403 週一至週五17:30-22:00 進修推廣部學務組 2822、2820 週六至週日08:30-17:30 進修學院學務組 2931、2930 2.如經衛生主管機關執法人員查明確有違反「菸害防制法」禁菸規定之事實,且為本校學 生,應由負責單位副知值班教官於值班工作日誌上記載,並會辦該生導師、系主任,並由 衛保組提供戒菸諮詢及轉介服務機制,以協助吸菸者戒菸,減少菸害。 屋咧細~終於可以不要吸二手菸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6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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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憨 呷昏奔風~(抽煙吹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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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那裡違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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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句是這樣的XD高應大(內若)違反校園禁菸規定(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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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5:37, , 4F
還好戒煙了 ( ′-`)y→ (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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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38, , 6F
標題最好能改一下..我剛一看以為怎麼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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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GqcagZ (KU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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