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1Y5Vi_3w ptt2023 水桶60天

看板KR_Buzz作者 (ptt2023)時間2年前 (2022/03/25 06:00),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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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原小組長已離職? 以下申訴還請接任小組長處理 謝謝 ※ 引述《yoche2000 (不婚不生主義倡議協會)》之銘言: : [判決] : 被檢舉人未對本案說明,判定違反板規 5-3,共水桶60天 1. 先說聲辛苦了 2. 但被檢舉人 判決前未接獲此案任何通知 *1 自然無法進行任何說明 因板方行政疏失 明顯侵害被檢舉人權益 並使判決偏頗一方 故還請撤銷原判決 (*1 小組長按錯鍵了 判決前根本沒通知被檢舉人) A) : [說明] : 被檢舉人針對推文者本身做攻擊,其內容無關討論主題 : 判定為對特定人引戰,水桶30*2=60天 : 噗,難怪考統研還要徵考古題... : 物以類聚,上班時只想著 : 午餐吃什麼、下午茶吃什麼... 1 請問以上二段話 人身攻擊在哪? 引戰的點又在那? 常人表示無法理解... 首先,被檢舉人主觀上無此意圖 再者,客觀上也無此行為 請小組長勿過度延伸解釋 再者,小組長是否未注意到 此二原推文者皆在亂板、洗板? 被檢舉人只是無奈地感嘆回應? 令人懷疑小組長判決前 是否連原始正文及推文都沒看 即草率地下結論? 2 首先,第二段話是延續 原推文者/本案檢舉者之原推文內容 既非引戰、也非人身攻擊 無關討論主題之處分理由自然也不成立 還請小組長明鑑 再者 是原推文者先行亂板討論此非相關主題 經被檢舉人多次勸導後無效 仍繼續亂板、洗板、企圖引戰且情節重大不是? (被檢舉人本針對韓星議題在進行討論 檢舉人某 n 卻多次突兀地留下 毫不相關的食物內容推文 還鼓動其他網友一同亂板、洗板 並多次挑釁、企圖引戰) 然而小組長不但忽略此事實 還因此惡意亂板洗板者之檢舉 反對原 Po 進行處分? 理由還是無關討論主題?引戰?攻擊? 還請小組長再審慎思考一番 再者,被檢舉人之後的推文 不還都好聲好氣地,數次向對方進行解釋? 不還請對方移駕他板、討論此非相關議題? 由此事實可見 所謂的引戰、攻擊、無關主題等理由皆不成立 還請小組長明鑑 3 第一段之原推文也是在亂板洗板 明顯違反版規 6-1 一行無意義文 同樣請小組長明察 再者,被檢舉人之回文 既非人身攻擊,也無引戰之意圖 只是提醒原推文者數學可待加強 (才能正確理解他人) 這點被檢舉人後續之推文 不已明確向其他網友解釋過了? 被檢舉人不還在推文中清楚說明 是因顧及原推文者顏面 還特意選用較婉轉迂迴之說法?(因此小組長誤會了?) 且被檢舉人後續之推文 不也無所控訴之引戰或攻擊等行為不是? 由此等事實可證 被檢舉人之推文及其意圖 既非攻擊、也非引戰、也非與討論無關 故判決理由一樣不成立 同樣請小組長再審慎思考一番 B) : 被檢舉人未對本案說明,判定違反板規 5-3,共水桶60天 板規 5-3 全文內容如下: 5-3 災難消費條款 ‧撰文者請勿在文章中,對發生災難、事故、疾病、意外之個人 、團體、國家有  訕笑、詛咒之行為,違者一律退文,並水桶30天。 推文中有此情形 ,水桶30天處理。 ‧涉及情緒性字眼者,以板規5-1辦理。 ‧肇因於行為人自身之 不恰當行為(吸毒、酒駕、主動挑釁等),所導致之行為人 需承受後果(車禍、住院),可 酌量使用揶揄字眼(活該、剛好等),但情緒性字 眼仍依5-1辦理 被檢舉人之推文內容 非常明顯 既非災難消費、也無情緒性字眼 因板方 錯誤引用不相關板規處分 故判決無效 故還請撤銷原判決 C) 原 Po 針對韓星議題 本文及推文前前後後 共打了數十頁、上百行、上千字 只因其中回應亂板洗版者推文的 一二句平淡閒聊語 反過來判定原 Po「其內容無關討論主題」 「攻擊」、「引戰」 並水桶共六十天? 請問板方是否 公開漠視、縱容、甚至鼓勵 亂板洗板引戰者行徑? 請問板方是否 不明究理地倒果為因、 並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這麼離譜的判決過程及決定 還請板方自重 請再審慎考量一番 勿淪為公開笑柄 D) : 至於以下評論,判定屬合理範圍,使用者有權對板務人員的言行舉止做評論 : 私認為板務人員應該要有接受使用者監督的義務。不處分 給個推 小組長從未參與原討論 自然與其內容無關 是檢舉者隨意張冠李戴、惡意栽贓 意圖引導小組長做出錯誤判決 還請小組長寬心 謝謝 ※ 編輯: ptt2023 (180.217.8.105 臺灣), 03/26/2022 17:12:30
文章代碼(AID): #1YFEdxO6 (KR_Bu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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