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1Y5Vi_3w ptt2023 水桶60天
* 因原小組長已離職?
以下申訴還請接任小組長處理
謝謝
※ 引述《yoche2000 (不婚不生主義倡議協會)》之銘言:
: [判決]
: 被檢舉人未對本案說明,判定違反板規 5-3,共水桶60天
1. 先說聲辛苦了
2. 但被檢舉人
判決前未接獲此案任何通知 *1
自然無法進行任何說明
因板方行政疏失
明顯侵害被檢舉人權益
並使判決偏頗一方
故還請撤銷原判決
(*1 小組長按錯鍵了
判決前根本沒通知被檢舉人)
A)
: [說明]
: 被檢舉人針對推文者本身做攻擊,其內容無關討論主題
: 判定為對特定人引戰,水桶30*2=60天
: 噗,難怪考統研還要徵考古題...
: 物以類聚,上班時只想著
: 午餐吃什麼、下午茶吃什麼...
1
請問以上二段話
人身攻擊在哪?
引戰的點又在那?
常人表示無法理解...
首先,被檢舉人主觀上無此意圖
再者,客觀上也無此行為
請小組長勿過度延伸解釋
再者,小組長是否未注意到
此二原推文者皆在亂板、洗板?
被檢舉人只是無奈地感嘆回應?
令人懷疑小組長判決前
是否連原始正文及推文都沒看
即草率地下結論?
2
首先,第二段話是延續
原推文者/本案檢舉者之原推文內容
既非引戰、也非人身攻擊
無關討論主題之處分理由自然也不成立
還請小組長明鑑
再者
是原推文者先行亂板討論此非相關主題
經被檢舉人多次勸導後無效
仍繼續亂板、洗板、企圖引戰且情節重大不是?
(被檢舉人本針對韓星議題在進行討論
檢舉人某 n 卻多次突兀地留下
毫不相關的食物內容推文
還鼓動其他網友一同亂板、洗板
並多次挑釁、企圖引戰)
然而小組長不但忽略此事實
還因此惡意亂板洗板者之檢舉
反對原 Po 進行處分?
理由還是無關討論主題?引戰?攻擊?
還請小組長再審慎思考一番
再者,被檢舉人之後的推文
不還都好聲好氣地,數次向對方進行解釋?
不還請對方移駕他板、討論此非相關議題?
由此事實可見
所謂的引戰、攻擊、無關主題等理由皆不成立
還請小組長明鑑
3
第一段之原推文也是在亂板洗板
明顯違反版規 6-1 一行無意義文
同樣請小組長明察
再者,被檢舉人之回文
既非人身攻擊,也無引戰之意圖
只是提醒原推文者數學可待加強
(才能正確理解他人)
這點被檢舉人後續之推文
不已明確向其他網友解釋過了?
被檢舉人不還在推文中清楚說明
是因顧及原推文者顏面
還特意選用較婉轉迂迴之說法?(因此小組長誤會了?)
且被檢舉人後續之推文
不也無所控訴之引戰或攻擊等行為不是?
由此等事實可證
被檢舉人之推文及其意圖
既非攻擊、也非引戰、也非與討論無關
故判決理由一樣不成立
同樣請小組長再審慎思考一番
B)
: 被檢舉人未對本案說明,判定違反板規 5-3,共水桶60天
板規 5-3 全文內容如下:
5-3 災難消費條款 ‧撰文者請勿在文章中,對發生災難、事故、疾病、意外之個人
、團體、國家有 訕笑、詛咒之行為,違者一律退文,並水桶30天。 推文中有此情形
,水桶30天處理。 ‧涉及情緒性字眼者,以板規5-1辦理。 ‧肇因於行為人自身之
不恰當行為(吸毒、酒駕、主動挑釁等),所導致之行為人 需承受後果(車禍、住院),可
酌量使用揶揄字眼(活該、剛好等),但情緒性字 眼仍依5-1辦理
被檢舉人之推文內容
非常明顯
既非災難消費、也無情緒性字眼
因板方
錯誤引用不相關板規處分
故判決無效
故還請撤銷原判決
C)
原 Po 針對韓星議題
本文及推文前前後後
共打了數十頁、上百行、上千字
只因其中回應亂板洗版者推文的
一二句平淡閒聊語
反過來判定原 Po「其內容無關討論主題」
「攻擊」、「引戰」
並水桶共六十天?
請問板方是否
公開漠視、縱容、甚至鼓勵
亂板洗板引戰者行徑?
請問板方是否
不明究理地倒果為因、
並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這麼離譜的判決過程及決定
還請板方自重
請再審慎考量一番
勿淪為公開笑柄
D)
: 至於以下評論,判定屬合理範圍,使用者有權對板務人員的言行舉止做評論
: 私認為板務人員應該要有接受使用者監督的義務。不處分
給個推
小組長從未參與原討論
自然與其內容無關
是檢舉者隨意張冠李戴、惡意栽贓
意圖引導小組長做出錯誤判決
還請小組長寬心
謝謝
※ 編輯: ptt2023 (180.217.8.105 臺灣), 03/26/2022 17:12:3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