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今日台南國花(純屬抒發)

看板KOF作者 (男的 勿搭訕)時間17年前 (2007/06/01 16:4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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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006736 (cloudking)》之銘言: : 這是怎樣阿? : 我玩98選個拳崇5B多按幾下對面的就跑過來打我...(雖然我有打回去) : 然後去跑去找店員叫他報警,但店員跟我講說這是民事訴訟不能幫我報警... ^^^^^^^^^^^^^^^^^^^^^^^^^^^^^^^^^^^ 純粹吐北懶店員 這最好是民事訴訟啦 那他覺得什麼叫做刑事訴訟?虐待小動物? 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原來報警還要資格的喔 現行犯不問何人皆可逕行逮捕,刑事訴訟法第88條第一項定有明文 店家本來就可以用人力制止此事 報警原因乃基於一般正常人無能力或若行逮捕行為將產生難以估計之危險 才需要警力介入 我家裡比較窮就不能報警嗎? 根本就是單純的店家怕事嘛 店家在這種真人格鬥事件上若是不能堅守法律上的立場 玩家付了錢 卻連一個安全的場所 店家都無法提供 打電動還要提心吊膽 東禁2C 西禁5b 台灣的格鬥遊戲水準要怎麼進步? 還是以後去打電動前都先報警? : 還叫我先回去 囧 : 之中他還作勢要拉我出去,不過我沒什麼在理他,就從櫃檯旁邊的門先酸XD : 最經典的來了,我騎上機車要走的時候他還衝出來追我XDDDD : 最好人跑的贏機車... : --------------------------這是認真的分隔線--------------------------- : 話說距離上次玩KOF被嗆不知道是多久前的事了,今天又給我遇到。 : 心中還蠻難過的(不是被打難過,而是難過台灣人這種習性還是改不掉),打不贏 : 又怎樣,過來真人快打就會變強? : 打不贏不是要動手,而是要動腦想該怎麼打贏。 : 如果每次去都遇到這種情形我想我不會在去國花了... : 最後感謝大家看完我的抱怨文(有違規的話煩請版主告知) -- 我想畫一張星空 我灑下了思念 排列成銀河 銀河裡 有一顆不起眼的小星섊 但是它永遠默默的守護著抬頭看他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51.192

06/01 17:58, , 1F
原PO真專業....
06/01 17:58, 1F

06/01 18:10, , 2F
以後直接手機直撥110就好了,關店員ㄆ事 -_-"
06/01 18:10, 2F

06/01 23:38, , 3F
KOF的客群其實很多年紀都不小 臥虎藏龍啊~ XD
06/01 23:3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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