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甩NCC 3電信業者準備挨罰

看板KMT作者 (短暫記憶)時間14年前 (2010/01/29 13: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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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ROne ()》之銘言: : ※ 引述《kens (短暫記憶)》之銘言: : : 交通部已不是通訊業主管機關已得證, 我就不再重述 : 這很早就是共識。 看到這種回應, 真是搖頭 現在交通部沒有審核與監督權, 也不是主管與監理機關, 這一直是我所提, 並非是閣下 : : 就以經營權來說, 交通部雖是經營CHT事業, 但任何調漲或調降之價格, : ~~~~~~~~~~~~~~~~~~~~~~~~~~~~~~~~~~~~~~~~~~~~~ : : 也得經由 NCC 監督, 最後球還是會回到 NCC 身上, NCC 不同意, : ~~~~~~~~~~~~~~~~~~~~~~~~~~~~~~~~~~~~~~~~~~~ : 你這說法等於自打嘴巴,交通部握有CHT主控權。 哪裡自打嘴巴 ? 交通部握有經營權, 還是得受NCC監督, 費率公不公平 由NCC裁定 : : 交通部也是沒輒, 所以我說並非一句交通部要調多少就能調多少, : : 也之所以我說交通部享有經營權, 也不能片面決定 : 電信主管機關向來握有費率審核權,從舊制電信總局改制後, : 這機制已經運行了10多年。跟交通部能否要求中華電信調整費 : 率有何關聯? : 台灣大、遠傳、亞太、威寶、大眾等電信業內部決定費率方案後, : 再向主管機關報請核准。NCC成立前,即使交通部授意中華電信 : 調整價格,該做的行政程序還是得走,申請公文送到交通部才算 : 完成,不能因為董事與主管機關相同就省略。 我上篇言論是在談NCC成立後, 不是成立前.. 通傳會成立之後, 任何費率調整, 最後球都會落到通傳會身上, 主管與監理權已不是交通部 : : 閣下認為政府"大費周章", 那也是你個人看法, 即使這是政府授意 NCC, : : 我認為透過直屬相關部門來下達指令, 也是合情合理合法, 沒有大費周章 : : 的問題, 況且, 透過"通傳會", 讓所有業者一律跟進, 不單只是針對CHT, : : 也是正確的 : NCC 是獨立機關,政府授意無異於侵犯委員職權。 : 你又替馬英九製造一條罪名。 NCC是獨立機關也是本人在前幾篇已提過, 我所謂的"即使這是政府授意 NCC, 透過直屬相關部門來下達指令", 不代表就侵犯委員會職權, "授意"不代表 "要調"或"不調", 而是指派相關單位配合審查與監督, 你要硬凹罪名給我, 那我也沒辦法 再者, 此事件並非是總統任命去做, 這是消基會與民意反應到NCC, 與總統何干 ? : : 最後一次回應, 看得懂就好, 看不懂也不再回應, 剩下閣下要再凹到經濟部 : : 什麼部, 高興就好 : 我只想說修理別人前,請先把法律條文看懂。 : KMT、DPP沒想像中好,也沒別人嘴巴說得那麼壞。 要問交通部為何不能片面決定費率之前, 先看清楚背後的機關是誰在堅督, 球落在誰身上, 搞不清組織結構, 法條又看不懂, 東扯西扯扯到經濟部, 那我也沒辦法, KMT DPP的確不是很好, 但DPP是最差的, 這不容否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1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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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我明白你的意思,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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