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大陸子女參與健保

看板KMT作者 (.......................)時間14年前 (2009/10/12 12:1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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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BREAKINGNEWS9/5186875.shtml 即日起,健保將開放18歲以下來台依親或探親的大陸子女,自在台居留住滿4個月,即可 參加全民健保。 健保局表示,這些獲准來台的大陸子女,限定在18歲以下,且需為台灣人民親生的子女, 或是大陸籍配偶所親生的子女,但為現存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台灣人民所收養,以及經許可 在台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配偶,其14歲以下的親生子女…… ---- 「大陸籍配偶所親生的子女」指的究竟是「婚後」所生還是「婚前」所生, 還是沒有設限?按照後面這句「但為現存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台灣人民所收養」, 我想應該是不設限…… 又,「台灣人民親生的子女」又不一定等同於「台灣國籍」,有可能出生後就入大陸籍, 這種人有資格回來台灣享用全民納稅的健保嗎? KMT 說簽 ECFA 對台灣經濟有幫助,至少也是有利有弊(雖然利弊在哪、條文在哪、 KMT 除了一直說要簽要簽以外,尚無正式公開的表述) 開放上述「這種人」來台參加健保,到底「利」在哪?「這種人」既非台灣籍, 可能也不需要繳稅,卻能夠享有健保…嗯…… 之前是開放免試入公立學校,現在又來這套,KMT 上任一年多,實蹟沒做出幾樣, 對大陸的政策不論是「口頭上」的善意還是「實質上」的一些法令修訂, 好像也太「善意」了一點? 在下才疏學淺,也非什麼綠營,只是有點疑問跟困惑,還請有能之士解惑。 ※ 編輯: mannylee 來自: 140.113.222.180 (10/12 12:22)

10/14 17:37, , 1F
可憐...慘.
10/14 17:37, 1F
文章代碼(AID): #1AqgvXpA (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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