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請問統一後,可以指定要住大陸的哪一省嗎?

看板KMT作者 (彭淮南:我只是個公務員!)時間15年前 (2009/06/17 15:41),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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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文的自由遷徙權講的是大陸地區計畫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 與中華民國憲法上的遷徙自由不同,不要看不懂內文就看了標題就見獵心喜。 ※ 引述《urban (經營職棒要有良心)》之銘言: : 我以為這是常識,沒想到還是有人不知道,真是太令人訝異了! 以下來源,教育部國語字典↓ 遷徙自由 人民在本國領域內,有往來旅行及變更住所的自由權。遷徙自由為人民的基本權利, 受憲法保障。 哪一點提到戶籍啦?? 碰到一個自我感覺良好自認有常識的人,只好找點資料給他。 是常識沒有錯,不過因為有人看不懂內文,所以把錯誤認知當作常識 果真「猴子不知屁股紅」 : http://0rz.tw/vPrPE : 鄧聿文:恢復公民的自由遷徙權極其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68.128

06/17 15:43, , 1F
城鄉二元牽涉到他們立國基礎的制度了,
06/17 15:43, 1F

06/17 15:43, , 2F
個人覺得跟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一樣,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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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5:44, , 3F
多修正,不大可能廢掉...
06/17 15:44, 3F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61.224.68.128 (06/17 15:46)

06/17 15:47, , 4F
重點是關鍵字症候群
06/17 15:47, 4F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61.224.68.128 (06/17 15:57)

06/17 16:13, , 5F
誰是猴子還不知道勒
06/17 16:13, 5F

06/17 16:31, , 6F
奇怪 事實都這麼清楚了 還凹?
06/17 16:3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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