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三讀 網路3度侵權ISP可停權
※ 引述《pupumow (奶茶與薄餅)》之銘言:
: http://news.msn.com.tw/news1252476.aspx
: 立院三讀 網路3度侵權ISP可停權
: 我想對網路使用者來說這一定是個重要法案..
: 當然正反兩邊的聲音一定都會有..
: 通過的法就是法..
: 如何看待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了..
聯合報今天的後續報導..
著作權法三振條款 學者憂心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4861597.shtml
所以如同推文的版友說的..如何證明有沒有侵權這點很重要..
阿..貼新聞不知道會不會侵權..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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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指網路使用者只要三度被認定侵權,ISP業者就可將之停權,部
落客、學者同表憂心,認為侵權定義、執行方式都很模糊,「破壞的可能比要保障的大」
。
知名部落客、智邦生活館總經理陳豐偉指出,侵權行為很難認定,光是證明誰是原始創作
人,就會花費大量行政成本,他認為一般ISP業者不見得有能力處理。
陳豐偉認為,著作權法修正後,抓到的可能是那些無心犯過者,至於真正想藉侵權牟利者
,早就想好應對方式,「一個帳號被停權,就申請另一個」,若是在國外網站申請,國內
法律也管不到,「最後抓到的都是小蝦米」,實效堪慮。
中正大學傳播系助理教授簡妙如認為,所謂侵權若包含轉貼新聞等,將嚴重戕害知識流通
,「這是著作權法過度擴權」。她認為,一般部落客並非藉轉貼新聞作商業利用,網路時
代早已是「新媒體時代」,若還藉法律阻擋知識傳播,根本是和時代對立,打擊文化創意
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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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upumow 來自: 118.170.32.145 (04/22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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