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騎腳踏車要受罰..
※ 引述《QK388 ()》之銘言:
: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之銘言:
: : 腳踏車也是車輛
: : 車輛走在路上就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範
: : 甚麼時候台灣可完全不守交通法規
: 腳踏車不騎人行道 難道要其在大馬路上給大車撞?
: 腳踏車比起機車 汽車 公車 還有其他大型車輛都算是弱勢耶
: 就算騎大馬路的邊邊 萬一碰到那種酒醉駕車的 被他撞了 那要怎麼辦?
: 話說 我以前大學時 上學都是騎腳踏車 騎在人行道上學的耶
: 當時怎沒有居民反映這樣對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很危險?
: 分明是北市府太缺錢了嘛~~ 所以才要定這罰則
講句實在話,
我覺得在訂定這些條件之前,
這些高官是不是該規定要自己騎腳踏車一陣子呢?
他們都開車阿~~怎麼會了解自行車在人行道騎有多危險...
他們怎麼會知道很多騎樓根本沒有辦法走路....
機車停一堆,還有攤販、阿伯下象棋、機車修理佔用等等...
當然啦 馬路也危險,
可是身為行人...我不得不說,
有多少地方...行人也是必須走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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