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騎腳踏車要受罰..
這問題其實主要是出在目前公布的規定上。
新聞在下面網址
http://udn.com/NEWS/LIFE/LIF1/4791099.shtml
其實一些有的沒的安全性規定我個人也還蠻贊成的
比如應加裝前後燈(後反光片)、不可載人、載物不得過肩等
逆向、騎人行道那些本來就應該禁止,只是現實情況下
因為很多地方都是腳踏車與行人共用人行道,要避開其實不太容易
而且以台灣的道路生態,腳踏車騎公路往往會被大型車或汽車擠出車道
(不要說腳踏車,機車也常常如此)
走人行道有時其實是反映小型車的無奈
其他比較可以討論的是在鈴鐺、限速,以及所謂的移置處分上
1.鈴鐺說實在的並不是非常的必要,即使我個人也認為有鈴鐺會安全很多
至少超車時可以作為警示,但反過來說又很像汽機車按喇叭一樣不討喜
而且就算你在後面叮叮半天也一樣有些車友或行人就是不讓
偏偏規定還說不可以用連續鈴聲干擾行人,這...
我要是叮半天人家不讓還可以用這條規定反咬我一口?
2.目前看到的草案限速是15km/h,說實在的太低了點
小弟的摺疊車輕鬆踩都至少以20+的時速在跑了
那那些公路車不是直接就被封印掉4檔以上的齒輪
更何況就算真有違規要怎麼罰?警方有能力舉證嗎?
3.移置這問題會更多,一來腳踏車沒有車牌,移置後車主很難找到
二來可能變相成為竊車賊利用的藉口
三來還是老問題,怎麼舉證處罰,尤其是車主不在場的情況
單車版其實也有在討論這個問題,不過因為立場不同
言論可能有些偏頗,不過有興趣的還是可以去bicycle版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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