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叫邱義仁把10億還出來
※ 引述《ashiaula (風靈雨飄搖)》之銘言:
: ※ 引述《arsenentu (又是美好的一天)》之銘言:
: : 他說要負責,負什麼責? 就是不負責賠錢就對了
: : 隨便來個重要指示,也不用經過正常程序,錢就入了個人帳戶
: : 他不用賠嗎?
: : 台灣人的錢就這樣賤嗎?
: 按照法律上規定 公務人員因疏失 怠忽職守.....等等的原因
: 而造成的國家損失 不是要負責賠償的責任嗎?
: 難道邱義仁跟黃志芳 不用為他們的失責而負責賠償嗎?
: 檢察官現在第一要做的事情是先向法院申請扣押他們財產才對
: 等錢追不回來了 他們就要必須要賠償
: 不要到時候 錢都沒了 他們也脫產了 那就真的是打水飄了
如果錢追不回來
邱藝人也不用死
我是覺得那死刑乾脆就直接廢掉算了
公務人員就算躺在那邊裝死不做事,也不會有這種鳥事從天上掉下來砸到自己的
這種事可是得要 有 心 人 刻 意 的 (不按照程序) 去 做 ,才有可能發生的
這種事最好就是可以跟疏失 怠忽職守相題並論
在古代,這一干人等就算有十個腦袋也不夠砍的
有保險的行政程序不去用,錢只要少一毛,誰還管他們有什麼樣的理由
他們等於是(背)叛(全)國(所有人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27.110
推
05/10 15:48, , 1F
05/10 15:48, 1F
※ 編輯: aquarius360 來自: 220.143.227.110 (05/10 16:18)
→
05/10 16:19, , 2F
05/10 16:19, 2F
推
05/13 02:13, , 3F
05/13 02:13, 3F
→
05/13 02:14, , 4F
05/13 02:14,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