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信件上亂蓋章,過分嗎?

看板KMT作者 (東方耳)時間17年前 (2007/10/17 12:59), 編輯推噓1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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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mb (想要好好完成一個夢)》之銘言: : ※ 引述《wuy890124 (wuy890124)》之銘言: : : 最近新聞都說不管國內外信件 : : 都要被郵局蓋上UN For Taiwan : : 這樣做是不是很過份呀!! : : 我的信上要蓋一個毫無任何關聯的印章 : : 有沒有侵害人民的言論權呢? : : http://tinyurl.com/2f3r7r : : 註:我預期會有人說啥的回文,在此本人聲明,我非王某某本人! : 錯不是錯在政令戳章本身 : 錯是錯在現在的總統叫阿扁 : 錯是錯在現在執政的是民進黨 : 若是國民黨執政 小馬當總統 : 會不會有這麼多的媒體搧風點火 值得省思..... 因為當時沒人反對 很簡單的邏輯 信件是不是私人物品? 你要在私人物品上蓋甚麼東西,需不需要物主同意? 這也是很簡單的邏輯 如果在未經同意前,你蓋了,但是物主反對 道歉是不是合理的回應? 這是合乎道德的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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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你的看法 只是我是覺得現在這議題已經不是單純法律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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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問題了 已經演變成政治問題 變成政治問題的結果就是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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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考 變成口水戰 而不是討論這議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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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該解決的 是應該廢除這種政令戳章才是 跟上面蓋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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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謝志偉第一時間道歉,口水得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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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03, , 6F
做錯了事就道歉,這是更簡單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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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18, , 7F
t先生不是最常在八卦出現護警的人嗎 要人理性思考 其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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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19, , 8F
自己要先思考整件事的對錯 以及原PO的原文請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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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26, , 9F
我們要支持政府的政策 台灣加入S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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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29, , 10F
推..如果物主同意.要蓋10個章沒人有話說.如果不同意就亂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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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29, , 11F
就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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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這道德水準高到遙不可及耶~看看教育大臣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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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吱吱們字典裡有道歉兩個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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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3:49, , 14F
這等違法的事情~道歉就算了?不用有人負責?責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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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馬的都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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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啦,號稱民營的台灣郵政道了歉...甚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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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這事馬英九還不負責?? 應該道歉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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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59, , 18F
原po我將你的文章內容 貼去DPP版 給他們看ㄧ下 3q
10/17 16:59, 18F

10/17 17:03, , 19F
sorry 我打錯了 是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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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23:40, , 20F
而且已經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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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5PQkay (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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