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YIhQZRX (articlebear) 推文檢舉之判決

看板JinYong作者 (愚者)時間2年前 (2022/04/09 23:58), 2年前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查證: articlebear 板友 #1YIhQZRX 中推文: 噓 articlebear: 不夠廢不轉 廢文認證機 04/07 04:27 上述推文被檢舉應依板規處理。 文章評量價值為可公評之事項。 也就是說,板友可評價某文章廢,但以具備標準與公信舉證為宜,例如負評XX……等。 然而針對特定某板友,那就不是對事,而是對人。 故判定上述推文是針對人的攻擊字句。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判決: 依據板規17.1條, 請 articlebear 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金庸板 F00L 【補充:判例一(#1VkfZSd0 判決文)】 #1VkHZdmL 噓 ryvius0723: cjol的垃圾帶風向廢文又來了 11/22 03:41 指著人罵顯為針對人,且未論證如何被認定垃圾? 如何被認定帶風向? 如何被認定廢? 故判定違規。 【補充:判例二(前未公開之判決文)】 #1YIhQZRX 噓 ryvius0723: cjol就轉文仔才不管文章內容 04/05 12:12 雖指著人,但其評述「轉文」符合實際狀況並未過當,故判定不罰。 (cjol於本板8篇文章皆為轉文) 比較上述兩判例,旨在協助板友釐清踩線標準。 說別人轉文,就要證明其常轉文。 說別人廢文,就要證明其文章廢。 如果有證明論據,就可避免過當。 如果只有純謾罵,就容易被判定踩線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57.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649519923.A.5BC.html

04/10 00:42, 2年前 , 1F
我在此向板眾與版主道歉 當事人就免了 版主可以直接
04/10 00:42, 1F

04/10 00:43, 2年前 , 2F
捅我 我對於版主判決無異議
04/10 00:43, 2F

04/10 01:09, 2年前 , 3F
愛整天從八卦版轉廢文還怕人說喔 可憐
04/10 01:09, 3F

04/10 21:05, 2年前 , 4F
reewalker跟cjol就是流竄各版的轉文慣犯還需要人講嗎
04/10 21:05, 4F

04/11 00:20, 2年前 , 5F
記得兩個都有被原作者抓包轉文沒先講的紀錄
04/11 00:20, 5F

04/11 16:12, 2年前 , 6F
樓上確實 尤其這違反的不只是板規 還是站規
04/11 16:12, 6F
由於 articlebear 板友未能於24小時內對當事人公開道歉, 為維護本板秩序及建立善良風氣,依板規執行水桶1週之處分。 24小時之後執行。 金庸板 F00L ※ 編輯: F00L (60.248.157.90 臺灣), 04/13/2022 03:22:44
文章代碼(AID): #1YKQqpMy (Jin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