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帳號判決

看板JinYong作者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時間8年前 (2016/06/05 23:04), 8年前編輯推噓16(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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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已經向小組長撤銷對我判決的申訴,  所以恢復申訴期間被小組長中止的判決。 也就是說, 根據板規6.4,qweewqq=zkow這兩個帳號中的分身帳號將永久水桶。 另外當事人來信告知, 希望在金庸板是以zkow當作主帳號經營,qweewqq則當作分身帳號。 因此判決對象改變, 改由qweewqq為分身帳號(永久水桶),zkow為主帳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64.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65139045.A.3AD.html

06/05 23:06, , 1F
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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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07, , 2F
兩位板主都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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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45, , 3F
彈性改判不錯,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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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來就能改帳號永久水桶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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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52, , 5F
板規6.4的核心精神是在金庸板只用一個帳號使用,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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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選擇用哪一個當主帳號板主是不會去管的,只要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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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主帳號)使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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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57, , 8F
沒辦法條文太精簡,很多人不清楚詳細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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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以後在判決文上附註好了。 因為F板主草擬的新板規6.4是改成七日後執行 往後判決板規 6.4之流程為: 板主依照簡易認定判處分身帳號永久水桶,七日後執行 若當事人不加申訴,則判決有效,全案終結。 所以以後要是遇到板規6.4的判決,就在判決文中寫: 「請在七日內告知板主希望用哪一個帳號當作主帳號, 以避免想在金庸板使用的帳號被永久水桶。 如不告知,則板主將會以最早發文/推文時間的帳號作為主帳號。」 這樣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了。 --- 其他板友如果還有什麼建議跟想法的話,歡迎提供意見。

06/06 01:41, , 9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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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jnsaryai (118.233.164.233), 06/06/2016 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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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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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4:31, , 11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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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9:16, , 12F
以在本版最早發文為主標準,登入次數為次標準吧。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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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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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9:19, , 14F
以在本版最早推文,一想到要查詢就覺得Orz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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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12:04, , 15F
搜尋作者->HOME 就找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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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14:56, , 16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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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16:46, , 17F
這樣不錯,可以選擇的話是保持彈性的做法,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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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00:29, , 18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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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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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2:28, , 20F
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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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2:45, , 21F
版主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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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L3zbEj (Jin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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