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JLin7目前的合約與交易價值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問一個假設問題,上面的討論是建立在合約的情況下,問題是
> 如果合約的當事人有意願,例如
> 1,火箭受不了了無願如何只想交易林,多付錢也無所謂。
這當然可以,有錢啥都辦得成;帳面上可以貼 3M 現金、帳面下可以
提早支付 Lin在 2014-15的大部分薪資:理論上,球員該年的薪資,
會均等拆成 24 張支票支付(月初月中各一張),但只要不涉及總金
額的增減,支付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協商。
只要火箭願意提早支付 Lin的薪資(例如先付個一半),他的合約就
跟一般的到期約沒兩樣,交易得掉。
> 2,林受不了了無論如何只想走,錢拿少也無所謂。
如前所述,CBA 只允許球團與球員協商改變付款方式(提早或延後付)
,但付款內容(總共要付多少錢)原則上是禁止的;唯一的例外是買斷。
但就算 Lin願意被買斷,火箭也不見得會同意。
> 這樣的話雙方可以重簽或是買斷合約嗎?
買斷已如前述。
「重簽合約」的前提是「簽新約的時間 = 原合約簽名時間 + 三年」,
不合 contract-extension 的規定;我還是認為 Lin 會在 2015 進入
自由球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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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是 CBA不允許,不過球員工會的確不會同意,因為如果有這個先例,
簽大約卻受傷的球員,會被強烈「暗示」要求簽新的低價合約。
為了避免這種隱性的壓迫,CBA 關於薪資的規定很簡單:當雙方簽下保障
合約的時候,「原則上」薪水就不會/不可以變動,唯一的出路是買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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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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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其實不會很慘;一個有活動力、會搶籃板、肯做苦工的七呎長人(奶
油就先不提:阿西不奶油的話,千萬都不見得簽得到),絕對有市場價值
,他大可以跟 Morey喊「吹密,而且要吹到我想去的地方,不然我約滿保
證走人」,Morey 不能跟他來硬的。
他只要保持健康就可以了。
我想如果今年有交易的話,阿西很有可能會是成員之一:我始終不看好這
組雙塔有多搭 - 兩人的 skill set 同質性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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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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