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本季中場毒舌心得

看板Japandrama作者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時間11年前 (2013/05/31 21:42), 編輯推噓-3(038)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b0339576:相信原po一開始並非故意打錯 只是討厭被噓文指正罷了 05/31 15:22 b0339576:但你真的不需要這樣跟他們嘔氣 懇請你把演員姓名打對好嗎 05/31 15:24 b0339576:真的不想打篠原涼子也可以直接叫涼子呀~~^^ 05/31 15:26

05/31 16:49,
如經過板友、板主、或任何一人糾正,依舊蓄意更改
05/31 16:49

05/31 16:49,
演員姓名者,第一次記警告,第二次之後水桶
05/31 16:49

05/31 16:52,
板主是懇請 還是警告?
05/31 16:52
b0339576:沒有寫警告就不是警告唷~~ 麻煩大伙不要被挑撥情緒^^" 05/31 17:47 這位b0339576是版主吧!!?? 對不起由於左上角你的id被擋到了, 我也只能從你的前言後語推斷你是版主。 基本上我直接從結論說了, 叫這個人市村涼子是絕對沒有觸犯版規的。 首先你要先清楚, 篠原涼子是她的本名, 但是自從她2005年嫁給老她24歲的市村正親之後, 她的名字就已經冠夫姓了, 也就是說,現在篠原涼子只是她的藝名。 而她本身具有法律意義以及受法律規範的名字, 就是登記之後的市村涼子。 也就是你在任何地方任何討論區, 叫這個人她法律上有意義且合法登記的名字, 都是合法且不違反規則的。 除非你說稱呼一個人一個,她在法律上已經被承認的名字, 這件事情觸犯版規。 我昨天晚上看到有人糾正我的名字打錯了, 那時已經離我發文的時間差不多二十個小時了, 大概是有些版友整天太閒,不知道有人要上班有其他活動要做, 以為我上ptt隨時寫隨時都可以改。 打錯名字的我就把這個錯字改掉了。 沒想到這一改讓這些悲憤的人更悲憤了, 因為我把一個錯字改掉,改用一個●代換。 這是一個相當正常的動作, 你去任何一個討論區,都有人會為了避諱甚至尊敬, 而避免打出別人的全名。 當然我的用意不是避諱或者尊重, 而是既然這個字是錯的,那我把錯字改掉就好了, 你不爽我打錯字,那我改了你也應該就算了吧。 然後又過了十幾個小時到了今天中午, 那些整天在版上當糾察隊的又看不順眼了, 結果中午休息終於有時間的我看到連錯字改掉你都要雞雞歪歪, 想當然爾我的火也上來了。 既然你要當錯字魔人跟版規達人,那我拿一個法律上絕對承認, 甚至原始效力還高過藝名的堂堂正正的本名作為改正, 你還有話要說嗎?? 結果這篇文章後面的人都在噓你"執行版規軟弱",科科。 我回這篇文章主要是要替我自己是否觸犯版規做一個答辯, 如果連一個人的真正的名字,版友都沒有度量接受的話, 那看了我那些傷害到你們喜愛偶像的情感的言論, 我想你們應該更賭爛吧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54.20

05/31 21:43, , 1F
不要壞了皇城裡的和諧啦=.=
05/31 21:43, 1F

05/31 21:46, , 2F
沒人說你打市村涼子犯板規 是改成●原涼子的時候吧
05/31 21:46, 2F
※ 編輯: KingKingCold 來自: 123.2.54.20 (05/31 21:46)

05/31 21:48, , 3F
人家字都幫你打出來了 何苦改成●惹來爭端呢
05/31 21:48, 3F

05/31 21:49, , 4F
真的是有人改錯字打●嗎 我果然見識太少了XD
05/31 21:49, 4F

05/31 21:49, , 5F
被浸之前再噓你一次
05/31 21:49, 5F

05/31 21:50, , 6F
因為整體給我感覺只是因為莫名被噓 然後賭氣改成●不小心
05/31 21:50, 6F

05/31 21:51, , 7F
採到板規 也有人提醒K大改掉 改掉就好了 何苦引爭斷?
05/31 21:51, 7F

05/31 21:52, , 8F
真的忍不住了 噓自我感覺良好
05/31 21:52, 8F

05/31 21:55, , 9F
狡辯 有時間改成圈為何不改成藝名? 本名既然會有有人誤會
05/31 21:55, 9F

05/31 21:56, , 10F
多打幾個字解釋很難? 再者 既然她是以演員的身分亮相
05/31 21:56, 10F

05/31 21:56, , 11F
也請尊重她在演藝圈的名字
05/31 21:56, 11F
我建議你把版規第六條第一項看清楚再來說話 ●請尊重演員姓名,勿蓄意打錯。如經過板友、板主、或任何一人糾正,依舊蓄意更 改演員姓名者,第一次記警告,第二次之後水桶。 先別提我是否修改我的錯字有故意改錯,因為我確實把錯字給修掉了, 就算版主認定我故意改成錯的名字,我也只是初犯, 頂多警告而已根本不能禁水桶。 所以下面這篇文章的朋友, 我覺得你的所謂的呼籲根本就是在陷版主於不義, 故意讓他執法過當。 況且如果你要判我違反版規, 你身為檢舉人或者版主本人必須負擔起舉證責任。 你把我蓄意竄改他人姓名的證據拿出來。 請你提出我是蓄意的要竄改市村太太的名字的證據, 不然我想你可以閉嘴了。 ※ 編輯: KingKingCold 來自: 123.2.54.20 (05/31 22:02)
文章代碼(AID): #1HgAZ6QA (Japan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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