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對Nogizaka46板上的一些看法

看板JP_Suggest作者 (飄逸人)時間4年前 (2020/05/14 00:19), 4年前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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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針對i大這篇來反駁,順便提出我個人的見解。感謝小組長的用心,給了所有人表達的 版面。 ※ 引述《ishoudar (CowItsReal)》之銘言: : 首先非常感謝小組長開了一個空間讓我們能暢所欲言,十分感謝。 : 對於板上最近的罷免以及分板風波,個人感到很遺憾,以下是我個人獨斷的見解: : 1.板主並非板友想像中的如此獨裁 : 兩位從上任到公布板規這中間過了幾個月,暱稱是一件很棘手的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 : 婆有理,我能體諒兩位板主訂定板規花了很長的時間,不過在這段時間板上雖偶有火花, : 卻也能稱得上是一片和氣,如果兩位真的是如此蠻橫霸道,應該上任早早就開始制定板規 : 來約束各位,再者,當413板規推出後受到大量板友抗議時,兩位也立刻開啟是否開放 : 疊字、空耳的投票,而在這之後又有板友連署應該要逐一審查,板主也因應照做了,可以 : 看出兩位板主並非板友口中的獨裁、板皇。 413板規的問題在於板主認定的分類方式和禁用的標準充滿爭議。 隨意列舉,蓮糖可以用因為算是無法翻譯的敬稱 但是咪胖也沒有辦法直接翻譯,卻被歸類為空耳中文諧音而被禁止 疊字類的禁止也是莫名其妙,完全看不出不尊重的地方。許多板友不明白禁止理由。 本名無關類別有多少比例帶有貶意呢?更別說本名無關類別很多都是冠番梗,有官方來源的 i大也指出,在板主拖了近三個月的板規出來之前,大家還算相安無事,那不就代表板主才 是爭議的引發者嗎? 至於爭議後的第一次投票,板主開的投票方式依然遵循上述有爭議的 分類方式,並沒有想要檢討這充滿爭議的分類標準。 所以才會有很多人不滿這未經過溝通的投票。再者,投票取消以後投票結果的統計馬上被 板主刪除,包含投票人留下的評論和建議。就結果而言,兩項投票雖然被取消,但選全部 開放的人數是禁止的兩倍 以上。被中斷的投票結果可以參考馬路探子的紀錄。 #1UbW28F2 (Record) #1UbW3XCe (Record) 就算這些結果是建立在有爭議的投票上,板友提出的意見和票數還是有一定的參考性。 而就結果而言,贊成盡量不設限的人數明顯佔了優勢。 : 反而是在這中間有部分板友在他板約好來專板鬧板,一搭一唱的刻意製造沒人使用過的暱 : 稱試圖引起板上紛爭,也許就是因為這件事情加速了兩位板主制定板規的速度。 : 前任板主的請辭就是板上總是因為暱稱吵個不停,制定相關板規也只是在雙方吵起來的 : 時候能有把尺能夠裁定。實際上,板主說過只有吵架才會介入,然而部分板友可能以為 : 只要使用非正面列表的暱稱就會被懲處,我認為這是雙方認知有誤差所導致。 我完全同意有人就是來鬧的。但這不能當作板主作為的正當性。況且人也桶了,桶的那篇 大家也都沒什麼意見。甚至幾位反對板主作為的板友都推板主作為。還是說你想把反對板 主的人都當成來亂的? 只有吵架才會介入 這個很好笑。你定了文字獄法規,然後說我沒限制你,因為我平常不會 抓。用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方法護航理當符合法治的板規。老實說這就是露骨的人治 誰知道板主的人治標準在哪,為了不要觸犯文字獄,實質上板友就是得避免。 : 2.我支持正面列表>負面列表 : 在沒有吵架就不會被懲處的前提下,正面列表絕對能更好的仲裁板上因暱稱而起的紛爭, : 要創造暱稱的方式何其多,疊個字、加個小、阿就是一個,空耳更是想用什麼字就用什麼 : 字。板上之前就已經發生過有人刻意使用沒人看過的空耳暱稱引起很大的紛爭,更不用說 : 在他板約定好來專板引戰的情形,這些再再證明了負面列表是沒有用的。中文的排列組 : 合近乎無限,意圖刻意鬧板的人能非常輕易的鑽過負面列表的漏洞,而正面列表可以有 : 效遏止此類刻意引戰鬧板的人。於此同時,如果沒有吵架,正面列表對於大部分板友來說 : 基本上能夠說是形同虛設,孰優孰劣我想是一目瞭然。 : 部分板友擔心會有正義魔人刻意噓暱稱、引戰的情況發生,然而我認為在板規未公布之 : 前此種情況也沒發生,何況是不是刻意引戰,我相信板友以及兩位板主都能看得出來,會 : 適時的出來阻止紛爭進一步擴大。 紛爭的來源就是有部分板友看不爽且無法忍受,但這個忍受程度每個人都不同。你說的創 造暱稱理由根本無法成立,因為能被大家創造出來的暱稱根本不會有幾個會造成板友不爽 更別說創出一堆沒人用就會自然消滅的暱稱。 然後不要再拿鬧板事件來說嘴,現在是要把每個板友都當成鬧板預備軍嗎? 然後吵架認定就是人治,除非板主明確定義吵架的認定標準。 你不擔心,不代表其他板友不擔心,而且為何被正義魔人刻意吵架的風險要由正常使用的 板友承擔? : 3.使用正確暱稱稱呼偶像能夠有效減少新人疑惑 : 我認為一個專板提供的不該只是相互閒聊的場所,而要是一個健康、正面能夠推廣坂道的 : 地方,我非常理解想要使用暱稱來稱呼自己喜愛的偶像這個想法,然而對於一個新人來說 : ,能夠一眼就知道這個暱稱說的是誰不是很棒的一件事嗎?就連暱稱的起源─中國的字幕 : 組都已經不再使用相關暱稱,我們又為了什麼理由要繼續使用那些無法與本人連結的外號 : 呢? 正確暱稱是指日本官方和本人使用的。因為日本人不會用中文,所以所有涉及翻譯的全部 禁止才能達到你說的"正確暱稱",那基本上就是 糖醬桑通通都得禁。 既然你有這樣的主張,那更應該反對413板規,因為413開放了部分非日文的暱稱。 還有更大的問題在於,5/2的投票選項不管哪一個,413開放的暱稱就是無條件開放了。 其他被禁止的暱稱卻得通過重重難關才能再使用,這讓我覺得非常不公平,甚至猜測糖醬 條款根本是因為板主想用自己的推而開的後門。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猜測,如果板主能好好 解釋413分類標準並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我願意道歉。但板主覺得413似乎有一定的神聖性 以致於往後所有投票都以413為基礎。 最後一項恕刪。以下表列我個人對於各個事件的批評。 1. 413板規公告前沒有經過與板友的討論就擅自公布並即刻實行。 2. 板規燒起來以後,開的兩個投票是針對板主擅自分類的項目進行表決,沒有先彌平板友 對分類標準的疑慮,也沒有依據板友逐一正反向表列的意見做修正。後來投票取消的理由 為後者,這部分我給予板主肯定。 3. 取消投票後把取消的結果刪除,一併讓板友在投票時給出的意見消失。即便投票取消, 暫時的結果和板友的意見都有參考的價值,刪除的原因不明,讓人懷疑是不想讓人看到413 板規被板友否定所以才刪除。這只是我個人猜測,如果板主能化解我的質疑我也願意道歉 4. 在取消投票後,承諾會開負面表列的投票,卻在5/2的投票直接把負面表列的選項拔掉 改成只有執行413爭議板規和正面表列兩個選項。 承諾的負面表列 #1UbVonGs (Nogizaka46) 實際投票選項 #1UhJJJAs (Nogizaka46) 對於更改選項,板主也只做了一廂情願地解釋,並沒有尊重板友意見。 一個投票的選項如果無法代表大部分人的意見,那這個投票就不具有代表性。 並不是給選項就民主了,但板主無法認知這點。 5. 我認為當初在投票時就應該把投票選項弄多一些,以涵蓋整個光譜。 理想的選項應該為: (1)全部開放(2)表決禁止項,除此之外全部開放(3)表決開放項,除此之外全部禁止 (4)全部禁止 現在板主把偏(1) (2)光譜的選項全部打掉,其公正性尤其可議。在5/2公告文以後,也不 少板友建議板主加上缺漏的選項,以彌平紛爭,正面對決。但板主明顯無視這些建議。 在我看來,板規的爭議最根本來源是板主不願意跟大家討論,以致於板主和板友認知有諸 多分歧。即便在千呼萬喚後願意公開回應,也不見有聽進板友的意見,而是一意孤行的執 行。我讚賞板主願意努力說服板友,但用限縮投票選項的方式來制約反對者的意見是非常 不可取的行為。 此外,SivaChen在公告文中的語氣,我認為沒有把板友放在同等的地位。 「醜話先說前頭」 這種話並不是對沒犯任何板規的板友該說的話 前提假設板友會用無限的創意來亂也非常地不尊重守規定的板友。現在板友都賊就對了? 最後,再次感謝小組長,期待一個公正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174.156.14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P_Suggest/M.1589386757.A.680.html ※ 編輯: gs051233 (69.174.156.142 美國), 05/14/2020 00:27:21

05/14 00:31, 4年前 , 1F
呃...我很感謝你這麼仔細閱讀我的文章,但你在這裡回我
05/14 00:31, 1F

05/14 00:31, 4年前 , 2F
的文好像沒有什麼用吧 XD
05/14 00:31, 2F

05/14 00:32, 4年前 , 3F
推這篇 樓上那篇論點根本不客觀 預設立場感太重了
05/14 00:32, 3F

05/14 00:35, 4年前 , 4F
i大,我也很感謝你給我一個方面表達自己意見的方法。
05/14 00:35, 4F

05/14 00:36, 4年前 , 5F
我並沒有要針對你,只是覺得針對你的文章反駁會比較好寫
05/14 00:36, 5F

05/14 00:36, 4年前 , 6F
如果讓你覺得被針對了,我道個歉。追根究柢這是我的意見
05/14 00:36, 6F

05/14 00:36, 4年前 , 7F
才不是沒用吧 這個板並沒有規定不能用回文的方式表達
05/14 00:36, 7F

05/14 00:36, 4年前 , 8F
意見啊
05/14 00:36, 8F

05/14 00:37, 4年前 , 9F
我借用你的文章當基底來寫
05/14 00:37, 9F

05/14 01:22, 4年前 , 10F
不,我並沒有覺得自己被針對了
05/14 01:22, 10F
文章代碼(AID): #1Ul1u5Q0 (JP_Sug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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