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關於近來爭議的一點心得
這次的爭議我想可以分為幾個部分來說
一、投票選項的爭議
這次的投票爭議我想不必多說,詳細的資訊可參考
#1UaprDQd (Nogizaka46) [公告] Nogizaka46板 板規(2020.04.13修訂)
#1UhJJJAs (Nogizaka46) [公告] 板規一、4 禁止細則 -投票相關事宜-
板主在板上只開了兩個選項,分別為:
1. 正面表列
2. 有既定選項的負面表列
身為一個支持負面表列的板友,應該要投哪個選項呢?
因為相較於正面表列的選項1,選項2預設好的板規已經卡死了我選擇暱稱的自由。
況且板主之前停止了進行中的投票,原因為選項太少,無法反應多數板友的選擇。
那麼,這次的投票設計有解決了上次的爭議嗎?
另一方面,若這次的投票選項改為:
1. 正面表列,但板規預設紗哭菈、大頭可以用
2. 負面表列
那麼,支持正面表列的板友又做何感想呢?
這麼重大的決策,確保意見各方都能夠有充分的選擇自由應為理所當然之事。
順帶一提,半年前選板主時共有359位板友投票,本次投票卻只有129人投票,只有上次的
36%;更別提三板各自獨立的議題突然加速進行,我想多少透露出投票的問題點。
二、板務執行的標準
本次的投票由選項1正面表列獲勝,板主隨即開啟了提名公告並規定超過15%的提名選項才
能進入投票。坂道的粉絲各有所推,假設一位板友喜愛的成員比較少人推,那15%的門檻
是不是形同對這些板友造成不公平的待遇?當然,板主提到不到15%的人會參考納入投票
,但,板主的標準在哪?
#1Ub8iMBJ (Nogizaka46) [公告] 板規 (2020.04.13)版本爭議處置
此文中,疊字暱稱、生效日太趕的選項各只有12人提到,
板主採納了並列入板規。
另一方面,投票公告文下方至少超過12人提出對於投票選項的意見,
板主拒絕採納。
這樣的情形,無可避免地讓人對於標準有所質疑。
更多對於板務執行標準的疑慮,請參閱板友accgh的文章前段,在此不贅述。
#1UkL43J8 (Nogizaka46) Re: [意見] 針對板務問題的公開信
三、板主的回應
(一)5/2(六)的公告引發許多板友的反彈後,板主直到5/6(三)才貼出板務問題的說明。
#1UiRa8_5 (Nogizaka46) [公告] 板務問題說明
裡面提到板主不願公開回覆的理由有二點:
1. 推文會漏看,但站內信不會。
2. 公開回覆沒有幫助。
我相信當天的公告推文只要看個十分鐘就知道問題的癥結點在哪;再者,站內信終究是私
底下兩人信件來往的機制,且板友的意見大多是以推文表達。如果因為推文數量太多而要
求板友一律以站內信反應,實為捨本逐末。
以此為由選擇性回應板友的疑慮,我認為是不可接受的。
(二)板主在投票結束前的發文
#1UjOf3v9 (Nogizaka46) Re: [意見] 針對板務問題的公開信
文章提到,若有足夠多人的板友「來信」反應,便會考慮重啟投票。
然而,站內信本身的私密性給與了板主選擇性揭露的權力。
倘若有超過20人的板友來信要求開放某暱稱,板主能夠選擇開啟投票,也能夠選擇不開啟
投票。因為有沒有超過標準只有板主知道。倘若發生爭議,難不成要這20個板友一一將私
信披露於板上作為對證?
在之前的投票公告,板主特別上色去針對某位板友的過往言行;加上投票後一連串的爭議
,讓人懷疑板主是否能夠站在客觀、公平的立場執行板務。
正面表列比負面表列有效率?
並不會,因為板友可以想出很多平常不會用到的負面暱稱,同時也可以想出很多平常不會
用到的非負面暱稱。
只要板規不是釘死的,在新成員加入後兩者都需要再開投票,何來孰優孰劣?
最後,個人立場上,我支持除了成員公開說過不喜歡的暱稱,其他的全都開放。
因為幫自己喜愛的偶像取暱稱是粉絲的樂趣之一,每個暱稱由來都是一段關於偶像的小故
事,能夠幫助粉絲更加瞭解偶像。
新加入的粉絲也許會誤用幾次黑稱,但經提醒後,我相信真正喜愛偶像的粉絲會願意改變
其習慣。
如果有一些板友使用了你不喜歡的「黑稱」,請善用ptt的功能黑單無視就好。
沒有必要為了少數板友生氣,更為此限制大多數板友的言論自由。
如同法律不會因為有民眾罵髒話侮辱他人,就強制規定人民只能說特定的字詞。
也許有人會說,正名是為了給團員一個尊重。
如果是支持除了官方、成員說(寫)過的暱稱外全部禁止的,我尊重你的意見。
如果不是的話,代表還有其他暱稱想使用。那麼你以為的正稱終究只是你以為,請別拿對
成員的尊重為由掩飾個人的好惡。
上述的意見單純為個人立場,大家都想開開心心的飯偶像,希望本次爭議能夠獲得公正、
公開的處理。
此外,請不要把有意見的板友打成亂源,因為這樣做無益於板務的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16.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P_Suggest/M.1589367252.A.9B2.html
※ 編輯: willywasd (1.170.116.34 臺灣), 05/13/2020 18:56:32
推
05/13 19:29,
4年前
, 1F
05/13 19:29, 1F
推
05/13 19:32,
4年前
, 2F
05/13 19:32, 2F
推
05/13 19:36,
4年前
, 3F
05/13 19:36, 3F
推
05/13 19:37,
4年前
, 4F
05/13 19:37, 4F
推
05/13 19:41,
4年前
, 5F
05/13 19:41, 5F
推
05/13 19:48,
4年前
, 6F
05/13 19:48, 6F
推
05/13 20:06,
4年前
, 7F
05/13 20:06, 7F
推
05/13 20:35,
4年前
, 8F
05/13 20:35, 8F
→
05/13 20:35,
4年前
, 9F
05/13 20:35, 9F
所以我認為直接說對方是亂源、是來鬧的無益於板務的討論啊。
先入為主只會模糊焦點,最後變成雙方互相人身攻擊而已。
推
05/13 20:54,
4年前
, 10F
05/13 20:54, 10F
QQ我好像不小心把推文刪掉了 手殘抱歉
→
05/13 21:06,
4年前
, 11F
05/13 21:06, 11F
→
05/13 21:06,
4年前
, 12F
05/13 21:06, 12F
好~ 感謝c大
※ 編輯: willywasd (1.170.116.162 臺灣), 05/14/2020 09:43:13
→
05/14 18:40,
4年前
, 13F
05/14 18:40, 13F
當然啊,使用推噓功能表達意見本來就是可以的。
我想表達的是,如果一些人堅持使用你不喜歡的暱稱,那請黑單他就好。
→
05/14 20:26,
4年前
, 14F
05/14 20:26, 14F
→
05/14 20:26,
4年前
, 15F
05/14 20:26, 15F
→
05/14 20:27,
4年前
, 16F
05/14 20:27, 16F
→
05/14 20:27,
4年前
, 17F
05/14 20:27, 17F
所以幾次推噓意見交流後,如果真的無法接受對方使用的暱稱請逕行黑單。
指責的部分雙方有來有往,當你表達對他人使用之暱稱的不滿時,何嘗不是一種指責?
當我使用「正名派」時沒有任何負面意思,純粹指對暱稱標準較為嚴格的一方。
另外,本人從未使用保皇黨這個詞,這部分你可能誤會囉。
推
05/14 20:50,
4年前
, 18F
05/14 20:50, 18F
→
05/14 20:50,
4年前
, 19F
05/14 20:50, 19F
推
05/14 20:54,
4年前
, 20F
05/14 20:54, 20F
→
05/14 20:55,
4年前
, 21F
05/14 20:55, 21F
→
05/14 20:55,
4年前
, 22F
05/14 20:55, 22F
推
05/14 20:59,
4年前
, 23F
05/14 20:59, 23F
→
05/14 21:02,
4年前
, 24F
05/14 21:02, 24F
→
05/14 21:02,
4年前
, 25F
05/14 21:02, 25F
→
05/14 21:14,
4年前
, 26F
05/14 21:14, 26F
→
05/14 21:14,
4年前
, 27F
05/14 21:14, 27F
沒錯哦,大家自由使用暱稱,覺得對方故意針對自己噓文也可以黑單他就好。
當然,如果噓文的內容如果涉及到針對板友的人身攻擊,那就另當別論。
人身攻擊的判定標準,我想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
※ 編輯: willywasd (42.76.140.136 臺灣), 05/14/2020 2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