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莊五樓老公寓換管線需要室內許可證嗎

看板Interior作者 (頭文字K)時間7年前 (2017/06/26 15:54), 7年前編輯推噓6(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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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gblue (加油!)》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新莊五樓老公寓換管線需要室內許可證嗎 : 時間: Fri Jun 23 21:23:24 2017 : 請問一下 : 我的房子是在新莊 : 28年的五樓老公寓 : 最近想換掉全部的水管電線 : 不知道只是打掉牆面換水管電線需不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証呢 : 因為接手前的屋主隔間很多 應該會全拆掉 這樣的工程需要申請許可證嗎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232.17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erior/M.1498224207.A.73B.html : → niceshotse: 不用.. 06/24 08:02 : 推 javator: 絕對需要 06/25 00:20 : → javator: 室內裝修管理辦法#3 + #33,無其他變更可申請簡易室裝 06/25 00:21 : → javator: 希望板友回覆時,不要傳達錯誤資訊 06/25 00:22 : → javator: 簡易室裝是業界簡稱,只是有別於室裝#32,簡易不需勘查 06/25 00:25 感謝您的指正 像這種法規問題, 還是依照法源來回答比較好 以下皆以內政部規定的法規為主 如有地方主管機關額外要求的暫不討論 一 原本建築物是否需要申請室裝審查? 依建築法第77條之2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室內裝修均應申請審查 許可,惟實務上為便於管理,概依內政部99.3.3 台內營字第 0990801045 號令修正發布「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據為認定,明列22款供公眾 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https://goo.gl/m9eeVi 本案件為五樓舊公寓 並未在表列中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之列 合先述明 若無其他必須申請室裝審查之要件,可不需申請 二 本案件之施工項目中是否有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之必要? 又 內政部於96年2月26日以台內營字第0960800834號令指定「非供公眾 使用建築物」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廳,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 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其任一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建築物室 內裝修審查許可: 1、增設廁所或浴室。 2、增設2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 照原PO所敘述 : 最近想換掉全部的水管電線 : 不知道只是打掉牆面換水管電線需不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証呢 1.因更換管線鑿打牆面,未在上述之特殊情勢之列 : 因為接手前的屋主隔間很多 應該會全拆掉 這樣的工程需要申請許可證嗎 2.若為前屋主增設之居室,原PO想恢復,也不歸屬增設居室或浴廁之列 綜合所有條件 我認為本案可不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 引述《standlychin1 (sigma)》之銘言: : 五樓以下建築物非公共使用集合式住宅不需要申請, : 五樓以上建築物不論公共使用或非公共使用都需要申請。 : 他的回答讓我覺得超怪,那五樓以下如果分戶牆被我打通或樓層板或樓地板我隨便打 : 都沒有人可以來管我囉,她回答說如果牽涉到跟原始建築圖面不符的情況下就要和 : 建築法規來檢討巴拉巴拉巴拉(以上我覺得純屬廢話),總之就是沒有辦法去做一個 : 積極性的處理。人民只能被動式的接受,除非出了問題或出了人命後才會去追究 : 到底是因為樓下亂打牆還是..... 其實法規寫的是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如果今天整棟1樓到5樓全部都同一個所有人的 那他要在分戶牆或樓地板開洞 要檢討的是其他消防或建築法規 所以不一樣 說真的,五樓以下的公寓打牆或樓地板其實不少見 我還看過屋主把柱子打掉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60.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erior/M.1498463684.A.442.html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6/2017 16:16:19

06/26 17:03, , 1F
還是請相關單位函釋比較保險
06/26 17:03, 1F
是的,不過我僅就於法規方面來討論 都有人要求我不要提供錯誤資訊 所以我援引相關法規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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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公眾使用"與所有人數量無關 假設101大樓只有一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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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還是供公眾使用建築 反之一棟一樓住宅有二十個區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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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它仍然不會是供公眾使用建築 都以內政部那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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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7:11, , 5F
內政部的法規是以建物用途及規模制定供公眾使用的界線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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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所有權人數量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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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正 建築物當然不會以所有權人多少來界定 還要看建築物用途.... 就像你說的101大樓 他的用途是商業空間 但是多人共有的透天住宅他的用途還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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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樓會誤會的話 換成帝寶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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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7:16, , 8F
另外動到樓板算是變更主要構造了 這個已經是"變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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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7:17, , 9F
不管公眾不公眾 都是超過室裝範疇 要送"變更使用執照"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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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樓有可能是 B類或G類 一般住宅是H類 不只變更使用執照, 好像連消防法規也得一並檢討? 那些之前上課有學到,不過已經還給老師了..XD 這已經是題外話了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6/2017 17:22:07

06/27 02:44, , 10F
你可以看看新北市針對民眾的解釋函,關鍵字很好找
06/27 02:44, 10F

06/27 03:20, , 11F
或根據內政部的解釋令 102.6.5台內營字第102080526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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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3:32, , 12F
102年7月以後,集合住宅不分規模,有室裝#3情況都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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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3:36, , 13F
資訊真的必須正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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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03:40, , 14F
法規只會越來越嚴,變更分間牆是重點
06/27 03:40, 14F
這位大哥 您說的解釋令 102.6.5台內營字第1020805262號令 是修正了"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十二條之一 https://goo.gl/Fgih1w 其中 住戶室內裝修遵守之事項 一、住戶如有下列室內裝修行為,"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委託合法 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設計及施工;經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審查許可,領得施工許可文件 後,始得施工:(...其餘略...) 此項還是要依照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內的規定來辦理 而不是強制所有集合住宅都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再者 我到新北市工務局的網站查相關的Q&A https://goo.gl/o632Mt 裡面也都只說6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就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也沒有說只要集合住宅就必須申請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7/2017 08:21:20

06/27 09:29, , 15F
這解釋令是指出,只有要變更分間牆等行為,就必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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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又繞過去重新看母法
06/27 09:29, 16F
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那條解釋令 只是修正之前在規約範本沒有寫到的內容 而且該條上也明文寫了 "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 當然要回歸檢討母法啊 怎麼會被解釋只要集合住宅就要辦理室裝審查? 再者 解釋令屬行政規則,不是法律 若照你所述,這條解釋令強制所有集合住宅都要辦理室內裝修 已經和母法有牴觸,是屬無效喔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7/2017 09:50:55

06/27 10:00, , 17F
不要再鍵盤了真的受不了,你是不是沒有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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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01, , 18F
我已致電新北市工務局,再三確認,變更分間牆就必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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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02, , 19F
無論樓層數或是否供公眾使用,這也就是102年解釋令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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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五樓住宅以下只要有涉及分間牆變更,就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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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只是貼貼壁紙,地毯是不用申請的,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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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09, , 22F
無論有無新增廁所,或新增其他居室空間,都需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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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理簡單到不行,因為分間牆變更會使得剛性有巨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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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0, , 24F
嚴重者會產生偏心扭矩,地震來容易因上下樓層牆位置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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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1, , 25F
而使上下樓層應力傳遞時重新分配,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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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2, , 26F
尤其新增之分間牆材料不一,很可能造成額外的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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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3, , 27F
所以才必須送審,確保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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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4, , 28F
營建法規的精神很簡單,就是盡量去規範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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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7, , 29F
而102年的令也並沒有牴觸,因為建築法#77條早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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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8, , 30F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102的令即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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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9, , 31F
所以我才說,當解釋令出來,就不是再繞回去看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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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19, , 32F
因為102的令就是加強規範了這對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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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20, , 33F
所有營建法規,幾乎都有但書是:或經內政部認定..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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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0:21, , 34F
就是為了避免當時立法不周,所以中央管機關有權再另規範
06/27 10:21, 34F
不用爭了 我剛剛也致電去建照科詢問 承辦人建議屋主先去工務局申請竣工圖 若前屋主當初變更分間牆時,沒有辦理室裝審查 現任屋主要恢復為與竣工圖相符的分間 則不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這也是我認為不需要申請的原因之一 可能是我沒說清楚,因為前一動要先申請原本的竣工圖 若前屋主當初變更分間牆時,有申請室裝審查 那竣工圖上的隔間會與現況相同 這時候如果原PO要更動,就必須要依規定辦理室內裝修許可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7/2017 11:05:35

06/27 11:19, , 35F
成熟點,沒有人在跟你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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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1:21, , 36F
我只是就事論事,並且希望不要再以訛傳訛說五樓以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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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就事論事啊 認真說 我和你只是認知上的差異 沒有對錯問題 此案我的認知是他要復原 你認知是他要變更分間牆 如果我敘述詳細些 或許就不需要這樣爭辯了吧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7/2017 11:33:20

06/27 11:28, , 37F
我也要打電話XD~
06/27 11:28, 37F
需要我給你分機號碼嗎...XD ※ 編輯: niceshotse (1.171.60.124), 06/27/2017 11:33:49

06/27 15:16, , 38F
我等一下去看一下今天工務局誰坐櫃台,端看是誰可能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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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5:17, , 39F
到不一樣的答案~~~~
06/27 15:17, 39F

06/27 18:52, , 40F
所以你有實務經驗嗎?
06/27 18:52, 40F

06/28 09:25, , 41F
裝修的時後 給我說一下 我去檢舉看看 就知道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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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4:54, , 42F
檢舉下去,不用的也會被罰阿,然後再去申訴掉
06/28 14:54, 42F

06/28 14:54, , 43F
政府都是這樣的..還要自行舉證沒有違規
06/28 14:54, 43F

06/29 13:48, , 44F
簡易室裝啦,J大也太有耐心了
06/29 13:48, 44F
文章代碼(AID): #1PKBt4H2 (Inter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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