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理賠]告知義務與附約的解除 (文長,請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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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感謝大家熱心的幫忙. 我想我已經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了. 整理一下目前的結論,以及一些我在前面文章沒有講清楚之處. 母親的契約始期為:2009/07/22. 簽保險時,母親真的沒有針對糖尿病在追蹤治療或服用藥物. (當時,老媽已經很久沒用到健保卡了). 醫院住院診療的日期為: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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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單純的案子 以下 半桶水業務簡單想法. ==. 你的業務員沒要維護你媽的權益?(維護跟爭取不同). 回歸主題. 目前來看 應該是分為兩題 保險公司要解除契約? 保險人拒絕幾付保險金?. (解除契約及拒絕幾付保險金是兩個不同基礎事項. 新手業務員搞混就... 老鳥業務搞混...). 回歸一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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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保險版的大大、達人們. 請幫忙解答一下小弟的疑惑,如下:. 文章很長,煩請耐心看完... 不然我辛苦賺的錢又要付諸東流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小弟在 2009/08 時,幫母親保了一份保險 (醫療、住院、癌症等...). 由於,當時母親身體健康 (<-- 現在也還很健康).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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