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理賠] 富邦理賠-已停效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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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單條款來看. 第八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附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附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 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 ,到期未交付時,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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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iaura:我的想法是,一般遇到的都是狀況一,所以那篇講的對 02/02 00:44. beriaura:但...狀況二的好處是,在停效期間發生的疾病,不會被排 02/02 00:45. beriaura:除掉,未來同樣病況又發生時,不能以此拒賠 02/02 00:45. 有注意到該文章其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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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好奇的點是. 實際上所購買的契約是?. 何時買?. 幾月幾號發生疾病?. 幾月幾號~幾月幾號治療?. 幾月幾號停效?. 胡思亂想一下. 也一樣購買這一張保單好了. 富邦人壽新健康醫療費用定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假設 100年一月一號購買. 結果100年十二月一號發生疾病且當天開始住院 住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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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直想補充. 所以還是回文好了 XD. 以保發查詢 富邦人壽新健康醫療費用定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為例. 條款.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附約所用之名詞,其定義如下:. (略). 四、「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三十日後起所發生之疾病。. 但於本附約生效三十日後之續保者,自續保之日起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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