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旅遊不便險繼續行程之時效?
國門已經重新開放了,這篇文章之前完全沒人討論,不知道現在有沒有大神,有這方面的
資訊可以參考呢?
※ 引述《ayulovem (= =)》之銘言:
2020三月多買了旅遊不便險(國外旅遊警示公告紅燈前)
至今尚未繼續行程 (旅遊地:日本)
故沒有產生理賠權利
不過看到日旅版有人說還可以退保費
本打算也要申請退保費了
但又想了想,從保險公司放出的消息(兩年內必須要繼續行程)真的正確嗎?
想和各位大神討論看法
以下為該家保險公司條款
https://i.imgur.com/Mn7do22.jpg
(同保險法第65條)
https://i.imgur.com/yptTACB.jpg
班機延誤
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
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
我覺得不便險的請求之日應該是第三款的情形
因為無法入境(尚未開放觀光簽證),故請求之日應為開放觀光簽證之日起算
請各位大神開釋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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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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