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疫險理賠擬改數位健康證明 金管會回應業者質疑

看板Insurance作者 (阿龍)時間2年前 (2022/05/08 19:28), 2年前編輯推噓50(5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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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險理賠擬改數位健康證明 金管會回應業者質疑 2022-05-08 18:38 聯合報 記者巫其倫/台北即時報導 近日國內防疫政策放寬下,產險防疫保單規定須有「診斷書」才可理賠,但金管會保險局 今上午召集各大產險公司理賠主管進行線上會議,要求業者以「數位健康證明」取代「診 斷書」,放寬理賠標準。產險業者對此質疑,恐引發偽造等疑慮;金管會則釋疑,強調該 「數位健康證明」是衛福部官方發行機構認證發行,與現行由醫師開立的診斷書所引用的 相關資訊相同。 近期民眾至醫療院所要求開立診斷證明書之需求大增,對於醫療院所量能產生排擠效應, 為解決此問題,金管會於本(111)年5月8日上午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業者,請其研議 是否能以上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替代醫師診斷證明之文件,並請公會儘速研議理 賠受理流程及文件,以利保戶知悉。 有業者指出,均持反彈或表達保留意見,認為「數位健康證明資料沒有醫師證明,誰要負 責?」且未完整揭露身分證字號、用藥資訊、檢驗人員,也無法解決偽造問題。 金管會下午緊急再發聲明強調,衛福部提供民眾申請並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是以衛福部疾管署為數位證明發行機構,其內容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括檢驗疾病或病 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日期與時間、檢驗結果、醫 事機構等,與現行由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所引用的相關資訊相同。 至於業者提出意見,認為金管會無視業者反映,金管會強調,「均非事實」,除用藥資訊 與診斷證明書無涉外,有關揭露身分證字號部分,金管會已與衛福部協調溝通同意增列。 另,為避免偽造,衛福部也提供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服務。 但即使增列身分證字號,業者仍不埋單,認為「數位健康證明」的資料主要是沒有醫師證 明,只能算是檢驗報告,檢驗報告不等於醫生診斷書,這部分恐怕還是有責任歸屬的問題 。 也有業者揚言,保險局強硬要求公會硬幹,後續場面恐會很「火爆」,就算要施行,業者 也不會配合執行,將會繼續要求保戶提供診斷書,且要求提供診斷書也沒有違法,「即使 真的強行通過,業者也不會配合」。 出處連結: https://www.google.com/am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13/6297729 想法評論: 想請巫大記者揭露「有業者」、「也有業者」到底是誰?以後該公司所有商品拒絕往來。 尤其是「場面會很火爆」的那間公司。 像流氓,醜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009335.A.2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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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現在還在要求一定要診斷書的那幾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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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31,
只要要理賠都有造假嫌疑,只要不理賠什麼都是真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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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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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32,
好啊 想看產險業者如何不配合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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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33,
怎沒有人去採訪產險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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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34,
那些業者該最大聲公佈名字 以後都不保他們家
05/08 19:34
標題: [新聞] 防疫險理賠擬改數位健康證明 金管會回應 時間: Sun May 8 19:28:53 2022 防疫險理賠擬改數位健康證明 金管會回應業者質疑 2022-05-08 18:38 聯合報 記者巫其倫/台北即時報導 近日國內防疫政策放寬下,產險防疫保單規定須有「診斷書」才可理賠,但金管會保險局 今上午召集各大產險公司理賠主管進行線上會議,要求業者以「數位健康證明」取代「診 斷書」,放寬理賠標準。產險業者對此質疑,恐引發偽造等疑慮;金管會則釋疑,強調該 「數位健康證明」是衛福部官方發行機構認證發行,與現行由醫師開立的診斷書所引用的 相關資訊相同。 近期民眾至醫療院所要求開立診斷證明書之需求大增,對於醫療院所量能產生排擠效應, 為解決此問題,金管會於本(111)年5月8日上午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業者,請其研議 是否能以上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替代醫師診斷證明之文件,並請公會儘速研議理 賠受理流程及文件,以利保戶知悉。 有業者指出,均持反彈或表達保留意見,認為「數位健康證明資料沒有醫師證明,誰要負 責?」且未完整揭露身分證字號、用藥資訊、檢驗人員,也無法解決偽造問題。 金管會下午緊急再發聲明強調,衛福部提供民眾申請並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是以衛福部疾管署為數位證明發行機構,其內容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括檢驗疾病或病 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日期與時間、檢驗結果、醫 事機構等,與現行由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所引用的相關資訊相同。 至於業者提出意見,認為金管會無視業者反映,金管會強調,「均非事實」,除用藥資訊 與診斷證明書無涉外,有關揭露身分證字號部分,金管會已與衛福部協調溝通同意增列。 另,為避免偽造,衛福部也提供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服務。 但即使增列身分證字號,業者仍不埋單,認為「數位健康證明」的資料主要是沒有醫師證 明,只能算是檢驗報告,檢驗報告不等於醫生診斷書,這部分恐怕還是有責任歸屬的問題 。 也有業者揚言,保險局強硬要求公會硬幹,後續場面恐會很「火爆」,就算要施行,業者 也不會配合執行,將會繼續要求保戶提供診斷書,且要求提供診斷書也沒有違法,「即使 真的強行通過,業者也不會配合」。 出處連結: https://www.google.com/am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13/6297729 想法評論: 想請巫大記者揭露「有業者」、「也有業者」到底是誰?以後該公司所有商品拒絕往來。 尤其是「場面會很火爆」的那間公司。 像流氓,醜死了。 在這個疫情瞬息萬變的時代,保險公司的態度就是技術性干擾跟以拖待變,他要看的不只 你是否確診,還要一個墊背的,如果你這份確診證明有假他要把醫生告到死。 能省多少 算多少囉,只要有醫生不敢開立,或是社區採檢的醫院門診不願開立,能省多少算多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009335.A.20B.html

05/08 19:30, 2年前 , 1F
就現在還在要求一定要診斷書的那幾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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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要理賠都有造假嫌疑,只要不理賠什麼都是真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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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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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想看產險業者如何不配合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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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沒有人去採訪產險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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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業者該最大聲公佈名字 以後都不保他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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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uero (49.215.11.48 臺灣), 05/08/2022 19:43:49

05/08 19:40, 2年前 , 7F
請問假設我是5/5確診,假設6月1號移除法傳,那我在6/2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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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0, 2年前 , 8F
申請理賠,還能拿到理賠嗎 ,隔離中很擔心政府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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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1, 2年前 , 9F
對啊,說說是哪幾家在反對讓大家以後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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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2, 2年前 , 10F
我去急診pcr,急診不開診斷書給我啊,還很大聲說我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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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仔的沒有診斷書,只有檢驗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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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產險業再掙扎也無太大實益,因為違反醫師法所開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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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若有損害是醫院負連帶賠償責任;反之,若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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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數位證明,是國家賠償責任,並無產險業者所稱責任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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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不明問題。再者,武漢肺炎確診,這應該是檢驗數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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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於形式上醫師診斷,只是更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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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6, 2年前 , 17F
金管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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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7, 2年前 , 18F
不要配合阿..以後產險業者申請新保單上市也不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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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8, 2年前 , 19F
業者準備跟主管機關對幹...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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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48, 2年前 , 20F
不過我是覺得啦,保險業務員工會、保經代公會也該出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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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聲了,要知道這次不僅只是產險公司商譽可能損害,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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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搞下去,保險業務員你要怎樣面對你的客戶,未來生計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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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損害,要怎麼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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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1, 2年前 , 24F
不要搞到最後用大絕招 直接要求醫院開診斷證明特別門診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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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1, 2年前 , 25F
要PCR陽性一律開確診就好了 診斷書還可以統一格式 這種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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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1, 2年前 , 26F
式上作業很快就可以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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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3, 2年前 , 27F
反正產險業就只是要那張紙 那就開給他啊 要搞你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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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3, 2年前 , 28F
其實拉幾個公費醫師出來再電腦前批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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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01, 2年前 , 29F
這種形式上的掙扎意義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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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02, 2年前 , 30F
其實一區指定幾個醫院開特別門診很好,又有診斷書,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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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0:02, 2年前 , 31F
讓民眾安心分流去社區篩檢,醫院又能賺掛號費補貼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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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5 則推文
05/08 22:08, 2年前 , 117F
看法條跟契約最準,你翻條款看法條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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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08, 2年前 , 118F
就依舊在傳染病法第3條裡,並沒有超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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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09, 2年前 , 119F
那如果你指的是整個移出第三條,這要看它還是不是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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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09, 2年前 , 120F
沒多久就會變成一般感冒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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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0, 2年前 , 121F
所以中信345並無承保範圍比較小問題。不過,我是34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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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0, 2年前 , 122F
甚至1000多的都有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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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0, 2年前 , 123F
如果是,為何要移出?A型流感都沒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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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醫院無法無限制開設病床 當一般感冒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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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0, 2年前 , 125F
保單是寫「法定」傳染病,不是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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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1, 2年前 , 126F
現在已經逐漸危害到住院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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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2, 2年前 , 127F
何種疾病要不要移出傳染病法第三條,理論上是公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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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2, 2年前 , 128F
、醫療的問題,並不是保險業問題,所以保險業想伸手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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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2, 2年前 , 129F
公衛,才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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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4, 2年前 , 130F
把保單拿出來,不要人云亦云。不過是業務員還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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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認識自己所賣所買的商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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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8, 2年前 , 132F
中信就是一~四類理賠金比較小沒錯啊!別家都是整個第3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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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19, 2年前 , 133F
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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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1, 2年前 , 134F
並不是原本把第五類傳染病移到第一類或第四類就是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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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傳染病法第三條各款規定,一至三類疾病嚴重程度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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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把疾病「列舉」在法條裡;而第四款(類)是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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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款」以外,第五款(類)是「前四款」外,所以斷無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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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1, 2年前 , 138F
類移到第四類甚或第一、二、三類為降級之說。至於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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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86年為第三類傳染病,之後修正為流感併發重症仍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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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之後又改列為第四類。所以武漢肺炎若要列為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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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1, 2年前 , 141F
類,理論來說條件應為併發中重症,嚴重程度實則升級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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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1, 2年前 , 142F
降級,若真為降級,應公告廢除過去公告,而不在傳染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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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1, 2年前 , 143F
第三條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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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4, 2年前 , 144F
第一到三類發生機會太小,保費精算影響並不嚴重,第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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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影響也不嚴重,相較給付金額,其實也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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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34, 2年前 , 147F

05/08 22:36, 2年前 , 148F
各家經驗費率從何而來,這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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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43, 2年前 , 149F
而且,之前的防疫險,保險公司應該不會把一到三類(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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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43, 2年前 , 150F
一點)看在眼裡,對保費精算應該無足輕重!至於中信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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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2:43, 2年前 , 151F
,肯定是有人比較細心才會想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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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3:21, 2年前 , 152F
真的不懂為何執著於要有醫師的證明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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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3:21, 2年前 , 153F
不是檢驗陽性就確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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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3:28, 2年前 , 154F
移出第三條還可以強制隔離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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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3:02, 2年前 , 155F
誰啊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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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6:12, 2年前 , 156F
白紙黑字 如果有寫明要醫師發的証明 那保險公司堅持並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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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Twbt8B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