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受益人填法定繼承人 到底誰能領身故保險金?

看板Insurance作者 (秋天)時間3年前 (2020/07/29 15:57), 3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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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jeffrey1015 (frey)》之銘言: : ※ 引述《Wednesday (Miss Wednesday)》之銘言: : : 標題: [新聞] 受益人填法定繼承人 到底誰能領身故保險 : : 時間: Sun Jul 26 14:06:30 2020 : 受益人填法定繼承人, : 之後理賠是以甚麼時間點認定法定繼承人, : 這部分最高法院見解跟學說有爭議。 : 法院見解一向都是從訂約時來認定法定繼承人, : 學說則是有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點,還有具體個案去認定, : 目前保險公司賠付還是以事故發生時候的法定繼承人為主。 : 這一點跟法院見解有出入, : 學者也有提出解套方法,但不知道採行狀況: : 『3、各公司理賠實務都是按照「身故時之法定繼承人」理賠,雖然沒有不妥,但違反最高 : 法院的向來見解(97台上2087)。我教導業務同仁建議客戶填寫「身故時的法定繼承人」 : ,可以預先防範客戶家人間的糾紛,並且符合現行理賠實務。你們竟然還照會,是在照會 : 個什麼鬼?』 : https://www.facebook.com/1966900996859249/posts/2149324215283592/ J大您好,我把您說的稍微整理了一下,並舉個實例這樣比較方便大家來討論。 案例一:假設A男跟B女結婚,並生有一子C,在C出生後A買了500萬壽險, 受益人是填寫『法定繼承人』。3年後A跟B離婚,A男另與D女結婚, 並生有一女E,30年後A男身故,則: 問題一、身故受益人: 1.若依最高法院見解:受益人是否僅為A男的前妻B女跟C子,現任妻子D女跟再婚子女E 是拿不到理賠金的。 (因為簽約當下A男的配偶是B女,子女僅有C,E還沒出生! 2.若依保險公司見解:受益人僅為現任妻子D及子女C跟E,B女已非A男之配偶。 討論:現行保險公司作法好像都是給C、D、E,若我是案例中的B女依最高法院判例 直接狀告保險公司,是有機會贏的? 問題二、假設C育有一子F,但C早於A身故,則F是否可依『代位繼承』請求參與 身故保險金的分配? 案例二:假設A男在25歲時單身,為了怕自己有個萬一,父母(甲、乙)無人照顧, 買了一張500萬的壽險,受益人當下想說自己未婚,也沒有子女,省麻煩就填寫 了『法定繼承人』。爾後A男在30歲時與B女結婚,育有一子C,於32歲時 不幸意外身故,父母(甲、乙)都還健在,則: 問題一、身故受益人: 1.若依最高法院見解:受益人是否僅為A男之父母(甲、乙)? 2.若依保險公司見解:受益人為配偶B及子女C。 討論:若以案例二來說的話,我會比較偏向保險公司見解,以被保險人『身故時』 的法定繼承人來做理賠。 若回歸到原點,若要探求要保人A男的真意,他在25歲單身時買這張500萬壽險的目的 是為了父母(甲、乙)沒錯,若最高法院把理賠金判給了A男之父母(甲、乙),邏輯上 來說好像也沒啥毛病... 有大神能給個比較好的見解嗎?我自己都快被自己繞暈了.... 最後,我覺得這次好像放了什麼不得了的東西出來... 也好,若能藉這次機會把問題釐清,以後大家填寫身故 受益人也比較不會有爭議。 法院的看法我個人覺得偏理論學說,保險公司則是偏向實務案例, 但最後到底會怎樣,我覺得還是要訂個標準的遊戲規則出來, 才不會等事情發生了,產生爭議才在那邊公說公有理。 以前沒吵是因為『不知道』,但現在網路資訊這麼發達... 若真鬧上新聞了,或許也是一個修法的契機。 : : 推 hank0624: 契約關係、身份關係 結束這回合 07/26 14:38 : 簡言之是這樣沒有錯 : : → bear5025: 法定繼承人為訂約時法定繼承人,而非身故後的法定繼承人 07/26 17:41 : 對,這個是最高法院的見解 : : → snsdakb48: 沒死怎麼會有法定繼承人 07/26 23:30 : 這個其實是當事人真意解釋的問題, : 未必指定時候關於法定繼承人認定,一定要跟民法繼承規定相符合, : 不能要求訂約的當事人都很清楚理解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31.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96009464.A.D27.html ※ 編輯: AiKai (36.237.231.154 臺灣), 07/29/2020 16:00:31 ※ 編輯: AiKai (36.237.231.154 臺灣), 07/29/2020 16:40:31 ※ 編輯: AiKai (36.237.231.154 臺灣), 07/29/2020 1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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