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和解實務建議求教

看板Insurance作者 (蒜頭魚)時間7年前 (2018/04/19 10:46),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QrsjWWO ] 作者: garlicfish (蒜頭魚)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 車禍和解實務建議求教 時間: Wed Apr 18 23:59:25 2018 近日將進行和解 對方將由第三人責任險賠我車損 而對方只要求由強制險理賠體傷 請問這樣和解書要怎麼寫比較妥當 或者該注意一般和解書範本裡哪些條款? 假設 甲方:對方 乙方:我 1、第三人責任險有像強制險的部份 還得寫明賠償金是否包含第三人責任險嗎? 甲方賠償乙方修車金額 100000 元(要寫含或不含第三人責任險嗎?) 或是寫明由某某保險公司支付 2、對方只申請強制險理賠 和解書該怎麼寫? 我當時有申請第三人責任險出險 但很幸運對方只要求強制險理賠 請問和解書 條款就寫:「乙方不付甲方機車修理費、醫療費、工作損失及其他一切損失 」這樣嗎? 還是寫「乙方除強制險,不再付甲方機車修理費...一切損失」 或者 「乙方賠償甲方1000元(含強制險)」 但對方還沒有申請強制險 也不知道金額多少 3、和解書一式還是兩式? 兩方都有第三人責任險 雙方保險理賠員也會到場 這樣和解書需要寫成A保險公司一式、B保險公司一式 或是可合在一式裡 以上問題 懇請各位解答 先謝謝大家 ※ 引述《garlicfish (蒜頭魚)》之銘言: : 我爬過文 和 google : 有人說 除非進入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程序 : 否則對方即便簽了和解協議 也能反悔提告 : 因為台灣刑事告訴不能事先放棄 : 甚至本人和解 配偶也能提告? : 但保險員卻說不需要 只要簽了就不能再告 : 而且即使進調解委員會對方也不見得會出席 : 除非已經私下協調破裂 : 建議我和對方約好時間地點 : 再聯絡理賠人員一起出席 : 請問 私下和解的法律保障究竟如何? : 我可以先跟對方和保險公司談好金額後 : 再申請到鄉鎮調解委員會簽協議書嗎? : 有無實務上不會激怒對方 : 法律上又有保障的作法呢? : 另外 對方有保險可賠我車損 : 卻開條件 如果我自行修車 則可降低我的賠償金額 : 這是害怕保費調高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07.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4067168.A.818.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arlicfish (1.172.107.23), 04/19/2018 10:46:55

04/19 15:55, 7年前 , 1F
保險公司會準備
04/19 15:55, 1F
文章代碼(AID): #1Qs0CWDZ (Insurance)
文章代碼(AID): #1Qs0CWDZ (Insurance)